2025湖南城市學院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湖南城市學院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有不同,還請以各學院/專業實際公布的比例為準。
一、總成績的計算方法
總成績的計算辦法為:總成績 = 初試總成績(換算成百分制) × 60% + 復試總成績(換算成百分制) × 40%,復試總成績 = 專業素質和能力測試成績 × 3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 × 50%+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 × 20%。(設計碩士、音樂碩士、工程管理碩士除外)。
工程管理碩士考生的復試總成績為:復試總成績 = 思想政治理論筆試成績 × 30% + 綜合素質測試成績 × 50% + 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 × 20%。
設計碩士考生的復試總成績為:復試總成績 = 專業技能測試(命題設計)成績 × 30% + 綜合素質測試成績 × 50% + 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 × 20%。
音樂碩士考生的復試總成績為:復試總成績 = 專業素質和能力測試成績 × 60% + 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 × 20% + 綜合素質測試成績 × 20%。
二、錄取
1. 總成績為考生能否被錄取的基本依據,學院應根據分專業招生計劃,擇優錄取。先按總成績錄取一志愿復試合格考生,缺額在調劑生中按總成績排名進行錄取。
2. 如總成績相同,則按照初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若初試成績相同,則按照統考科目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3. 如有擬錄取考生放棄錄取資格,將在同一復試批次內按總成績順延遞補錄取。
4. 擬錄取考生憑研究生處出具的調檔通知回檔案所在單位調取檔案,在規定時間內寄達學院。應屆畢業生可畢業后將檔案寄達學院。
5. 學院將擬錄取名單報送研究生處,待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上級招生部門審定后正式錄取。
6. 擬錄取名單預計于4月28日之前在湖南城市學院研究生處網站公示。
7. 出現如下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1)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不合格不予錄取。
(2)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及誠實守信情況考核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不予錄取。
(3)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認證的考生不予錄取。
(4)經查實,復試過程中有舞弊者。
(5)人事檔案審查不合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