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南華大學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南華大學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有不同,還請以各學院/專業實際公布的比例為準。
擬錄取
(一)復試考生的綜合成績按初試成績占60%,復試成績占40%計算,其中復試不合格者不予擬錄取(總分為100分,低于60分為不合格),根據各專業的招生計劃數和綜合成績排名擇優錄取,綜合成績計算具體如下:
考生綜合成績(100分)=初試總分/a×(60)%+復試成績×(40)%;
初試科目滿分500分的專業a為5,初試科目滿分300分的專業a為3。
調劑考生的擬錄取專業必須與調劑網申請調劑專業保持一致。
(二)復試通過的考生須簽訂擬錄取承諾書,復試情況登記表及擬錄取匯總表上學習形式必須注明“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三)擬錄取考生憑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出具的調檔通知回檔案所在單位調取檔案及工資關系,在規定時間內寄達我校。應屆畢業生可畢業后將檔案再寄達我校。
(四)報考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在擬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共同簽訂三方協議,在二級招生單位擬錄取公示開始一周內向學校提交。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五)被錄取的新生,經考生本人申請,二級招生單位和學校同意后,可以在2025年4月25日前向學校研招辦申請保留入學資格1-2年再入學。
(六)在復試、錄取階段(含調劑),各二級招生單位要提前在本單位網站向社會統一公布復試錄取辦法和實施細則,各學科、專業招生人數和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等信息;統一公示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作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7日。
(七)其他
以上復試具體考核內容及方式將可能根據教育部后續要求做相應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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