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重慶機電職業技術大學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重慶機電職業技術大學錄取規則,主要包含投檔比例、專業分配、調劑規則、身體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報考我校的考生均須參加全國普通高考,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第十八條 學校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相應的錄取批次,采取遠程網上錄取的方式進行錄取。
第十九條 我校認可所在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加分或降分。
第二十條 錄取無男女比例限制;無加試科目;不設專業志愿級差分;不限考生所學外語語種,進校后公共外語統一為英語。
第二十一條 各專業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標準執行。報考師范專業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外,還應參照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如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相關要求,建議慎重考慮是否報考師范專業。
第二十二條 錄取規則
(一)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校根據相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執行。
(二)考生的錄取專業按投檔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有特殊規定的除外),若投檔分數相同時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考主管部門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若沒有明確同分排序規則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
(三)對實行“順序志愿”投檔的省市,學校按“志愿優先,遵循分數”的原則,擇優錄取符合條件的上線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第一志愿未錄取滿的專業,將依次從后續志愿中擇優錄取。
(四)考生投檔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且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對專業調劑的有關規定,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調劑到未錄取滿額的專業,直至錄取滿額。
(五)定向培養軍士生錄取規則參照執行。
第二十三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一)我校未組織校考。學校藝術專業成績認定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統(聯)考成績,考生文化、專業成績均須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劃定的同批次控制分數線。
(二)藝術類考生的錄取規則遵循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執行。若省(市、區)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沒有具體要求,設置綜合分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綜合分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若綜合分相同,則依次比較考生專業成績;若專業成績相同則比較文化成績(文化成績相同時,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尚未設置綜合分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考生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若專業成績相同,則按照考生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若專業、文化成績均相同時,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
第二十四條 定向培養軍士生招生要求
(一)按《關于做好2025年招收定向培養軍士工作的通知》及生源省份規定執行。
(二)報考定向培養軍士生考生年齡不超過20周歲(當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經所在地兵役機關體格檢查、政治考核合格。具體體格檢查標準請參考《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
(三)招生批次為專科提前批次。
第二十五條 調檔比例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二十六條 有選考科目要求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的選考科目以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當年公布的為準。
第二十七條 其它未盡事宜參照教育部和各省級招辦有關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