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重慶機電職業技術大學藝術類錄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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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規則
第一條 報考我校的考生均須參加全國普通高考,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第二條 學校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相應的錄取批次,采取遠程網上錄取的方式進行錄取。
第三條 我校認可所在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加分或降分。
第四條 錄取無男女比例限制;無加試科目;不設專業志愿級差分;不限考生所學外語語種,進校后公共外語統一為英語。
第五條 各專業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標準執行。報考師范專業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外,還應參照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如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相關要求,建議慎重考慮是否報考師范專業。
第六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一)我校未組織校考。學校藝術專業成績認定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統(聯)考成績,考生文化、專業成績均須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劃定的同批次控制分數線。
(二)藝術類考生的錄取規則遵循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執行。若省(市、區)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沒有具體要求,設置綜合分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綜合分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若綜合分相同,則依次比較考生專業成績;若專業成績相同則比較文化成績(文化成績相同時,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尚未設置綜合分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考生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若專業成績相同,則按照考生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若專業、文化成績均相同時,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