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深圳職業技術大學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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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學校嚴格遵守教育部、省(區、市)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招生錄取政策和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在生源省(區、市)招生委員會按照普通類、文史(歷史)類、理工(物理)類、藝術類等分別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上分類錄取。
第十八條 在廣東省報考本、專科層次院校及專業,計入高考總成績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對應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科目須合格。具體要求以廣東省當年招生錄取工作文件為準。
其他省(區、市)如對考生高中學業水平有相應要求,則按當地省(區、市)招生辦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要求,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根據模擬投檔情況在正式投檔前完成計劃調整,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確保符合錄取規則的調檔考生能夠錄取。
第二十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最低分數線,符合學校提檔要求的情況下,依據考生成績、專業志愿,以及學校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 普通類、文史(歷史)類、理工(物理)類專業分檔時,根據各省(區、市)投檔規則出檔后,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根據考生投檔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若該專業額滿,再逐一查看該生的后續專業志愿。考生投檔總分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已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沒有排位或排位分的省份(區、市)的科類,按投檔總分從高到低錄取,投檔總分相同時,則依次按普通高考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語文、數學、外語。
第二十二條 普通高考藝術類專業錄取的基本原則:高考文化成績及術科統考成績分別達到生源省份(區、市)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根據各省(區、市)投檔規則出檔后,學校根據高考文化成績、術科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總分(考生總分=文化課成績×50%+術科統考成績×2.5×50%。),按“分數優先”原則進行專業分檔。廣東省內考生按投檔總分排位從高到低錄取,先安排投檔總分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若該志愿額滿,再逐一查看該生的后續專業志愿。廣東省外考生按合成總分從高到低錄取,考生合成總分相同時,依照術科統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術科統考成績仍相同時,則依次按普通高考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語文、數學、外語。
第二十三條 學校軟件技術(中外合作辦學)、現代物流管理(中外合作辦學)、金融服務與管理(中外合作辦學)3個專科專業為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部分課程為英語授課,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具體培養模式和收費標準詳見本校招生網站。
第二十四條 考生所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按考生投檔總分從高到低調劑到同一院校專業組內計劃有空額且符合相關專業要求的專業錄取;考生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五條 學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需慎重報考。
第二十六條 有關加分或照顧錄取政策,按各省(區、市)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