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肇慶學院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肇慶學院錄取規則,主要包含投檔比例、專業分配、調劑規則、身體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 學校遵循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嚴格遵守教育部、省(區、市)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招生錄取政策和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 在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分數線上,廣東省按照普通類(歷史類、物理類)、藝體類(含音樂類、美術與設計類、舞蹈類、書法類、體育類)分類錄取;廣東省以外錄取科類詳見生源省(區、市)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條 在廣東省報考我校本科層次專業,計入高考總成績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對應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科目須合格。具體要求以廣東省當年招生錄取工作文件為準。
第二十一條 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要求,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根據模擬投檔情況在正式投檔前完成計劃調整,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確保符合錄取規則的調檔考生能夠錄取。
第二十二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分數線,符合學校提檔要求的情況下,依據考生成績、專業志愿,以及學校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三條 根據各省(區、市)投檔規則出檔后,專業錄取要求分別如下:
1.普通類(歷史類、物理類或文科類、理科類)專業錄取,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根據考生投檔總分排位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若該專業額滿,再逐一查看該生的后續專業志愿。當考生投檔總分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已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或專業相關科目成績較高者。在無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區、市)按照普通高考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文科類為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綜合;理科類為數學、語文、外語、理科綜合。
2.本校在廣東省招生的公費定向培養粵東粵西粵北地區中小學教師試點專項計劃實行“分數優先”原則,即根據考生投檔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若該專業額滿,再逐一查看該生的后續專業志愿。當考生投檔總分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已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或專業相關科目成績較高者。
3.體育類及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在高考文化成績和術科統考成績雙上線的基礎上,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
(1)面向廣東省的體育類及藝術類(含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舞蹈類、書法類)專業的錄取,優先錄取投檔總分排位在前的考生,考生投檔總分排位相同時,按照考生術科排位錄取。
(2)面向廣東省以外的其他省(區、市)體育類及藝術類(含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舞蹈類、書法類)專業的錄取,根據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投檔術科成績高的考生,在術科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文化成績高的考生。
第二十四條 考生所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按各科類錄取原則,調劑到同一院校專業組內計劃有空額且符合相關專業要求的專業錄取;考生不服從調劑的,或服從調劑但是不符合計劃有空額專業相關要求的,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五條 本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日語,其他語種考生需慎重報考。
第二十六條 有關加分或照顧錄取政策,按各省(區、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校在新高考改革省(區、市)的選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選科要求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