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肇慶學院藝術類錄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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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原則
第十九條 在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分數線上,廣東省按照普通類(歷史類、物理類)、藝體類(含音樂類、美術與設計類、舞蹈類、書法類、體育類)分類錄取;廣東省以外錄取科類詳見生源省(區、市)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條 在廣東省報考我校本科層次專業,計入高考總成績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對應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科目須合格。具體要求以廣東省當年招生錄取工作文件為準。
第二十一條 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要求,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根據模擬投檔情況在正式投檔前完成計劃調整,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確保符合錄取規則的調檔考生能夠錄取。
第二十二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分數線,符合學校提檔要求的情況下,依據考生成績、專業志愿,以及學校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三條 根據各省(區、市)投檔規則出檔后,專業錄取要求分別如下:
體育類及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在高考文化成績和術科統考成績雙上線的基礎上,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
(1)面向廣東省的體育類及藝術類(含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舞蹈類、書法類)專業的錄取,優先錄取投檔總分排位在前的考生,考生投檔總分排位相同時,按照考生術科排位錄取。
(2)面向廣東省以外的其他省(區、市)體育類及藝術類(含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舞蹈類、書法類)專業的錄取,根據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投檔術科成績高的考生,在術科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文化成績高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