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天津理工大學中環信息學院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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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規則
第八條 學院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的考生,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課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擇優錄取。
第九條 對實行順序志愿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院校志愿優先為原則,即按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報考學院的考生,只有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線上的第一志愿報考學院的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時,才錄取第二志愿報考學院的考生,依此類推。
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執行考生所在地招生委員會的錄取規定。
第十條 對進檔考生分配專業時,以投檔分數優先為原則,即將調檔范圍的考生檔案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隊,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如考生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愿錄取分數,即看是否達到第二專業志愿錄取分數,依此類推,直至最后一個專業志愿。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專業志愿不設分數級差。
第十一條 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其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第十二條 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須滿足學院選考科目要求。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專業錄取。
第十三條 對于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原則執行。
第十四條 依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五條 學院所設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請其他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第十六條 學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后寄發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寄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