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天津傳媒學院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天津傳媒學院錄取規則,主要包含投檔比例、專業分配、調劑規則、身體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八條 我校的招生錄取工作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貫徹“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九條 我校對實行“順序志愿”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如第一志愿考生檔案少于我校在當地招生計劃時,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類推。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執行考生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錄取規定及原則。
第十條 對進檔考生分配專業時,以投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優先為原則,即按高分到低分排隊,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如考生所報志愿均未被錄取,服從專業調劑者,根據分數調劑到相應未錄滿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專業志愿不設分數級差。如錄取原則與考生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錄取規定相沖突時,執行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門的錄取規定。
第十一條 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地區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各省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高考改革試點省市考生須滿足我校選考科目要求。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專業錄取。
第十二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是在專業和文化考試成績達到考生學籍所在地的教育考試機構劃定的相應分數線的情況下,按專業考試成績擇優錄取,專業成績同等情況下,文化考試成績優秀考生優先錄取。文化和專業分數都相同的情況下,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成績優秀者優先錄取。如錄取原則與考生學籍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錄取規定相沖突時,執行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門的錄取規定。
第十三條 對于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原則執行。
第十四條 依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五條 我校非英語專業的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第十六條 學校在接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后,將第一時間在學校招生網上公布(考生可登陸招生網查詢錄取結果),并以“郵政特快專遞”的方式寄發錄取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