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北京聯合大學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北京聯合大學錄取規則,主要包含投檔比例、專業分配、調劑規則、身體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招生錄取規則
招生錄取條件按照教育部當年頒布的《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錄取體制,并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統一組織下進行。學校根據各省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和調檔分數線。錄取時,經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學校將根據生源狀況和生源質量在相應省份適量調整招生計劃。
1.調檔比例
根據各省級招生機構發布的生源情況確定我校在當地的提檔比例,原則上為100%。
2.專業分配原則
采取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之間沒有分數級差。
分文科、理科的省份,對于相同分數的考生,文科按照語文成績、綜合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依次排序;理科按照數學成績、綜合成績、語文成績、外語成績依次排序。
“3+3”“3+1+2”的新高考改革省份,對于相同分數的考生,按照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依次排序。
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到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因各省錄取批次、投檔模式進行調整而改變錄取原則的,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3.加分政策
對于教育部、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類政策性加分,學校在調檔和分專業錄取時都予以認可。
4.高考改革省份相關要求
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須滿足當年相應專業對選考科目的要求,學生的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在同排位考生錄取專業時參考。
5.特殊類型招生的錄取規則
(1)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業除外)考生須通過本省相關專業統考,獲得本科層次的合格證,文化成績需達到生源省份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藝術類專業的投檔規則按照各省要求執行,進檔考生按我校錄取辦法執行。
①數字媒體藝術、視覺傳達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環境設計、工藝美術、繪畫專業錄取辦法
按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高考成績相同,按照美術類專業省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專業省統考成績相同,依次按照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②音樂學(師范)、音樂學專業錄取辦法
按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高考成績相同,依次按照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③表演專業錄取辦法
按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高考成績相同,按照表演類專業省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專業省統考成績相同,依次按照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業錄取辦法
按照教育部相關要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業不組織專業考試,也不使用專業統考成績,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錄取批次及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發布的執行。
⑤高考成績計分辦法
藝術文科(藝術歷史)使用高考成績,藝術理科(藝術物理)使用折算成績。
理科高考成績折算公式:高考成績×(各省藝術文科或藝術歷史控制線/各省藝術理科或藝術物理控制線)。
⑥不分藝術文科(藝術歷史)、藝術理科(藝術物理)招生計劃的省份,錄取時按照藝術文科(藝術歷史)、藝術理科(藝術物理)統一排序;區分藝術文科(藝術歷史)、藝術理科(藝術物理)招生計劃的省份,錄取時按照藝術文科(藝術歷史)、藝術理科(藝術物理)分別排序。
(2)高等職業技術教育單獨招生錄取規則
①考生文化課成績須達到我校劃定的單考單招師資本科分數線;
②考生須通過學校相關專業單獨考試且成績合格;
③按照文化成績與專業成績總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文化課成績與專業課成績總分相同條件下,文化課成績高者優先錄取;文化課成績相同條件下,將按照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依次排序。
(3)殘疾人單考單招錄取規則
殘疾人單考單招按照《北京聯合大學2025年殘疾人單考單招招生簡章》中公布的錄取方法進行錄取。
(4)其他類型錄取規則
少數民族預科生、內地新疆高中班招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有關規定錄取。
面向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聯合招生,按照中國普通高校聯合招生辦公室有關規定錄取。
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按照《北京聯合大學2025年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招生簡章》中公布的錄取方法進行錄取。
6.其它規則
各專業招生無男女比例和應往屆生限制。
第十二條 專業錄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條件
1.語種要求
除小語種專業和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外,我校所有專業學生入學后公共外語只提供英語語種教學。
2.單科成績要求(滿分150分)
(1)報考英語本科專業的考生需參加各省市統一組織的外語口試且成績合格(沒有組織外語口試的省份除外),并且高考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90分(含)。
(2)在京招生專業中,報考小學教育(師范)的考生高考語文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90分(含);報考應用心理學(師范)的考生高考語文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不低于90分(含);報考漢語言文學(師范)、學前教育(師范)、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師范)、科學教育(師范)專業的考生高考語文單科成績不低于90分(含)。
(3)京外師范類招生專業無單科成績限制。
(4)除特殊說明外,無單科成績限制。
3.體檢要求
各專業錄取的健康要求原則上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要求執行,特殊要求見本章程。
(1)報考師范類專業的考生要求體態正常,本人和家族無精神疾病病史、癲癇病史、癔癥史等情況,考生的高考體檢信息須符合《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標準(試行)》的相關要求;報考音樂學(師范)、音樂學專業的考生還要求掌握基本的音樂理論知識并具有一定的專業技能技巧,口齒清楚、語言表達準確、流暢。
(2)報考旅游管理類專業的考生要求體態正常,本人和家族無精神疾病病史;
(3)報考語言類專業的考生要求體態正常,口齒清晰,本人和家族無精神疾病病史;
(4)報考酒店管理專業的考生要求無心臟病、高血壓等慢性病史,無腰椎病變,本人和家族無精神疾病病史;
(5)報考烹飪與營養教育專業的考生要求體態正常,無心臟病、高血壓等慢性病史,無腰椎病變,本人和家族無精神疾病病史。
4.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錄取要求
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在招生時實行計劃單列,該類專業錄取的新生入學后不允許轉入其他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