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中央民族大學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中央民族大學錄取規則,主要包含投檔比例、專業分配、調劑規則、身體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在按照平行志愿投檔批次未完成計劃時,征集志愿錄取。在按照順序志愿投檔批次,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計劃未完成時,錄取非第一志愿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若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計劃,則將剩余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十二條 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方式錄取,即按照投檔總分排隊,根據省級招辦排序原則,并結合考生專業志愿填報順序擇優錄取。不設專業級差。
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在思想政治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不受專業限制的條件下,根據考生成績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填報志愿須符合選考科目范圍。
第十三條 學校錄取專業時原則上認可省級招辦有關加分、降分和優先錄取的政策。按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同一考生符合多項加分投檔條件的,只取其中最高項分值;加分、降分的最大分值不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適用于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四條 同等分數條件下,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文史類考生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綜合科目成績排隊錄取,理工類考生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綜合科目成績排隊錄取;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照相應省份提供的同分數排序規則進行錄取。
第十五條 外語類專業要求應試語種為英語,如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外語口試,考生須參加口試且成績合格;其余專業不限應試語種,但學校公共外語為英語,要求考生具有良好的英語基礎。
第十六條 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蒙古、藏、維吾爾、哈薩克、朝鮮、語言學與民族文學、創新實驗班)、法學(創新實驗班)專業的考生入學后不得申請轉入其他普通類專業。
第十七條 環境科學(中外合作辦學)、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內地與港澳地區合作辦學)、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服裝與服飾設計(中外合作辦學)、音樂學(中外合作辦學)、舞蹈表演(中外合作辦學)等專業只錄取填報該專業志愿的考生且入學后不得申請轉專業。畢業時達到學校規定的畢業要求且符合雙方授予學位條件者,頒發中央民族大學畢業證書,授予中央民族大學相應學士學位和合作院校學士學位。具體錄取按照教育部和學校當年相應招生辦法執行。
第十八條 報考體育教育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體育專業考試且成績合格,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劃定的體育類相應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投檔考生體育專業考試成績排序(省級招辦有單獨要求的除外),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專業只錄取填報該專業志愿的考生,但最低錄取分數不得低于所在地相應批次調檔分數線以下40分。入學時與學校、西藏人社廳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書,不得申請轉專業,不得推薦或報考研究生。
第二十條 少數民族預科班的招生對象為少數民族考生,錄取時依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人口較少民族預科計劃單列,根據國家及各省級招辦相關照顧政策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 強基計劃、藝術類校考、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按照教育部和學校當年相應招生辦法執行。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國家專項計劃、民委專項計劃按教育部有關政策執行。港澳臺僑招生按國家相關部門規定和學校當年相應招生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