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中國地質大學(北京)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中國地質大學(北京)錄取規則,主要包含投檔比例、專業分配、調劑規則、身體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八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統一領導下,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擇優錄取,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
第九條 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門劃定的第一批錄取院校最低控制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應省份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參照生源情況確定學校的提檔比例,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05%以內。
第十條 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將按照考生投檔分數由高到低擇優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將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規定擇優錄取征集志愿填報我校志愿的考生。
第十一條 對享受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全國性高考加分政策投檔的考生(僅適用于做分省計劃的招生類型),在安排專業時以實考分數為準,遵循分數優先的原則,專業志愿之間不設級差。在已投檔范圍內,當考生實考分數相同時,優先錄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其次為相關科目分數較高的考生,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為:數學、語文、外語、理綜/文綜(注:高考改革省份專業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符合要求的選考科目單科最高分。按專業+院校投檔的省份直接投檔到專業,不涉及同分比較,全部錄取符合條件考生)。
對于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選考科目須符合相關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
對于所報專業志愿均已錄滿但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可根據考生成績等擇優調劑錄取至其它專業。
第十二條 學校非外語專業錄取時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新生入校后只能以英語、日語或俄語作為第一外語。
第十三條 學校各專業錄取時均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十四條 學校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原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及有關補充規定,結合學校各專業實際,制定各專業(類)的體檢限制要求:
有以下情況者,學校有關專業不予錄取
1. 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予錄取的專業:地質學(燕山書院創新班),地質學(理科基地班),地質學類,材料類,環境工程,地下水科學與工程,地質類,寶石及材料工藝學,產品設計,藝術與科技,海洋科學,海洋資源與環境,海洋工程與技術。
2. 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不予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外,還包括地理信息科學,地球物理學。
3. 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予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色覺異常II度兩類列出專業外,還包括: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工商管理,會計學,經濟學,經濟學(與資勘專業雙學士學位),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大數據管理與應用,土地資源管理,測繪工程,自然資源登記與管理,遙感科學與技術。
第十五條 高水平運動隊、高校專項計劃等特殊類型的招生錄取工作具體規定,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學校2025年相應招生簡章執行。藝術類、國家專項計劃、民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班、港澳臺僑聯合招生等其他類型的招生錄取工作均按照教育部及相關部門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