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西安培華學院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西安培華學院分類考試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專業、招生計劃、收費標準、錄取規則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西安培華學院2024年“陜西省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意見,確保我校“陜西省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以下簡稱“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和陜西省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我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嚴格實施陽光工程,全面公開招生信息,接受紀檢部門和社會各界的全程監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地開展。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西安培華學院,國標代碼:11400,在陜招生代碼:8036。
辦學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辦學層次:普通本科、高職(專科)。分類考試招生為高職(專科)辦學層次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西安培華學院
證書種類:分類考試招生屬于學校高職(專科)招生類型,發放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 學校簡介
西安培華學院是一所經國家教育部批準的民辦本科普通高等院校。學校前身可追溯到1928年由陜西女子職業教育促進會籌辦、陜西省教育廳批準設立的“西安第一平民女子職業學校”。1984年經陜西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委備案,由著名教育家姜維之先生在恢復原“培華女子職業學校”的基礎上,恢復成立了新中國首家專門招收女性學生,開展女性教育的普通高校“西安培華女子大學”。2003年經國家教育部批準升格為普通本科院校,并更名為西安培華學院(男女兼收),2007年成為西部首家獲得學士學位授予權的民辦高校,2014年獲批為陜西省轉型發展試點院校,2018年獲批為陜西省“一流學院”建設單位。學校先后被評為教育部全國創新創業50強高校、陜西省就業工作先進集體、陜西省創新創業教育改革試點院校、陜西省高校實踐育人創新創業基地、黃炎培優秀學校、陜西省先進集體、五星級黨組織、全省黨建工作示范高校、陜西省文明校園、AAAAA級社會組織、陜西省平安校園、陜西省依法治校示范校、中國最具社會責任單位、中國十強民辦高校等榮譽稱號,辦學質量得到社會認可。
第五條 辦學地址
西安市長安區常寧大街888號(長安校區)郵編:710125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成立以分管校領導為組長的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研究確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由招生與就業指導中心、教務管理中心、財務管理中心、紀委及相關二級學院等部門組成。
在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領導下,招生與就業指導中心牽頭招生宣傳,負責招生報名、考生信息核準、準考證發放、組織考試工作,以及成績核算公布、提交擬錄取名單、辦理正式錄取手續與信息公布、發放錄取通知書、新生報到注冊、備案手續辦理等。教務管理中心負責命題制卷、閱卷評分、評審監督工作,以及考場編排、考評人員選拔、安排考務監考及培訓工作。財務管理中心負責工作款項保障工作。紀委負責招生考試錄取全過程的紀檢監督,建立監督機制并督促運行,確保招生錄取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第七條 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招生與就業指導中心,根據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省招辦相關規定,組織實施學校招生工作。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咨詢電話:029-85680000 傳真:029-85680001
官方網址:www.peihua.cn 郵箱: zhaoban@peihua.cn
咨詢QQ: 800002210 微信號:peihuanews 微博:@西安培華學院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招生計劃最終以主管部門下達為準。
第五章 入學申請及考核辦法
第九條 報名對象
申請參加高職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必須已參加2024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高考統考)報名或陜西省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招生考試(“三校生”單獨考試招生)報名,且符合資格要求,并參加各市、縣(區)組織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
第十條 申請院校
擬向我校提出入學申請的考生必須于2024年3月15日9∶00至3月18日17∶00,登錄陜西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網址:https://www.sneea.cn)或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s://www.sneac.com),依據本人意愿向我校提出申請。
第十一條 考生于2024年3月23日前進行確認,簽訂“考試誠信承諾書”,領取我校測試科目準考證。
第十二條 我校將于2024年3月23日,對不同類型入學申請者組織相應考核依據的測試。考生須攜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參加相應專業類考核科目的測試。
2024年分類考試招生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表
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
3月23日 (星期六) | 9:00-11:30 | 筆試 | 文化素質及專業能力測試 |
14:30-17:00 | 面試 | 職業適應性測試、技術技能測試 |
第十三條 我校將在2024年4月7日09∶00前通過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管理與服務平臺向省招生辦報送參加測試考生名單及成績庫,并于4月7日17∶00前將本校預錄取考生信息通過招生網上管理平臺報送省招辦,并將預錄取考生名單在我校招生信息網上進行公示。
預錄取者于2024年4月12日17∶00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我校注冊報到,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我校錄取資格。
第十四條 第一次注冊報到后,我校若仍有計劃缺額,可進行遞補錄取。要求在我校測試成績庫中,且未到其他任何高職教育院校辦理報到注冊手續的考生,可于4月13日9∶00至4月14日17∶00參加我校的遞補預錄取。
遞補預錄取者于4月17日17∶00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我校注冊報到,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我校錄取資格。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2024年陜西省高職教育分類考試招生,仍采取“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考核評價方式,測試滿分為300分。其中,文化素質測試120分,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180分。
“普高生”類:為普通高中畢業生。高中學業水平各科目考試成績由省招辦提供,各科目成績合計折算后滿分為120分,分專業類職業適應性測試結果由我校評判,滿分為180分。
“三校生”類:為普通中等專業學校、職業高中、技工學校的畢業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者(即無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者)。文化素質測試與職業技能測試結果由我校評判,文化素質測試滿分為120分,職業技能測試滿分為180分。
具有高中學歷的退役士兵,免除文化素質測試。
第十六條 考試辦法
“普高生”類:
總分=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總分+學校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
其中,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按照6科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進行換算:
A以20分計, B以15分計, C以10分計, D以5分計。
“三校生”類:
總分=學校組織的文化素質測試+學校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包括專業能力測試+技術技能測試)
第十七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為基本原則。對于高考體檢結果或學校體檢復查結果不符合前述規定或要求的考生,學校可取消其被預錄取或錄取資格,也可按照規定調整其被預錄取或錄取的專業。
第十八條 學校以不低于實考人數的3%設定淘汰比例,按核算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遞補錄取同原則),取滿計劃為止。核算總分平行時,按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 專業錄取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報專業志愿順序依次錄取。我校滿足進檔考生的專業志愿,各專業計劃由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根據各專業錄取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條 我校嚴格按照陜西省發改委、教育廳相關文件精神確定收費標準。
第八章 學生資助政策
第二十一條 獎、助學金:
學校實行“獎學金、助學金、生源地助學貸款、困難補助、減免學費”等資助措施,在注冊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入學。
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人;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人;國家助學金:特困3800元/年/人,一般貧困2800元/年/人,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學生享受國家助學金,3300元/年/人。
同時,學校為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特設培華獎學金、姜維之獎學金、學生專項獎學金、學長獎學金、新生獎學金、社會實踐獎學金等多項獎學、獎勵制度。
第二十二條 勤工助學: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勞動崗位并根據工作量發放報酬。
第二十三條 助學貸款:我校屬于陜西省教育廳確定的可以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每人每年不超過16000元。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經我校招生工作委員會制定,上報省教育廳核準后生效。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國家教育部及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政策規定為準,西安培華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