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西安外事學院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西安外事學院分類考試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專業、招生計劃、收費標準、錄取規則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西安外事學院2025年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意見,確保我校“陜西省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以下簡稱“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和陜西省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我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嚴格實施陽光工程,全面公開招生信息,接受紀檢部門和社會各界的全程監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地開展。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學校全稱:西安外事學院
國標代碼:12713
在陜招生代碼:8039
辦學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辦學層次:本科、高職(專科),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為高職(專科)辦學層次
學制:三年
頒發學歷證書學校名稱:西安外事學院
證書種類: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三條學校簡介:西安外事學院創建于1992年,是國家教育部批準成立的普通本科院校。學校立足陜西、服務中西部、面向全國、輻射“一帶一路”,建設特色鮮明的國際化、應用型、綜合性、高水平本科大學,創辦百年名校。
學校地處國家級高新區——西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開設47個本科專業,高職專業25個,形成了以文學、藝術、教育、管理、經濟、工學、醫學、農學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學科專業體系。
學校堅持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為核心,創新協同育人機制,構建七方育人體系,讓每個學生都能得到充分的發展,培養具有健康體魄與健全人格、家國情懷與國際視野、實踐能力與創新精神、自強樂用與奉獻意識,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應用型人才。
經過30余年的發展,先后入選教育部首批“黨建工作示范高校”、首批“一站式”學生社區綜合管理模式建設試點高校、首批“全國創新創業典型經驗高校”,全國數據中國“百校工程”培育院校、全國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古琴傳承基地、全國先進社會組織、全國首批健康學校建設單位;陜西省先進基層黨組織、陜西省“一流學院建設單位”、陜西省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綜合試點單位、陜西省就業先進單位;新華網“數字教育優秀案例”、央廣網“中國標桿型民辦高校”;學校發展模式被哈佛大學商學院列為教學案例,校長黃藤與北大、復旦、南科大等大學校長同獲"中國好校長"殊榮。
第四條辦學地點:西安市雁塔區魚斗路18號
郵 編:710077
學校網址:www.xaiu.edu.cn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委員會由學校校級領導、校黨委、紀檢委、教學與研究部、學生工作部、行政部、保障部以及各二級學院等部門負責同志組成,是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主要負責制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教學與研究部負責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會同各二級學院做好文化基礎和職業技能性測試;紀檢委主要負責全程監督招生、考試、錄取的公平公正;其他部門積極配合做好宣傳報道、后勤保障、安全保衛等工作。
第六條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學校招生辦公室,根據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規定,組織實施學校招生工作。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高職分類考試考試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網:http://zsw.xaiu.edu.cn
招生咨詢電話:400-0019-888、029-88513888
監督電話:029-88751205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生源類型
第七條招生計劃最終以主管部門下達為準。
生源類型:普通高中應往屆畢業生和高中同等學力人員,“三校生”(中專、技工學校、職業高中)。
第五章 入學申請及考核辦法
第八條符合申請條件的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及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要求)必須于2025年3月7日9∶00至2025年3月10日17∶00,根據我校高職分類考試專項招生計劃和招生章程,依據本人意愿登錄陜西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網址:https://www.sneea.cn)或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s://www.sneac.com)向我校提出入學申請。
第九條我校于2025年3月11日、3月22日,根據我校公布的具體考試時間安排文化素質考試和職業技能考試。考生須攜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確認報名信息,領取我校測試科目準考證參加測試。
文化素質采取筆試形式,職業技能測試采取面試形式。
面試時間:09:00-13:00、15:00-18:00
筆試時間:14:30-16:30
考試地點:西安外事學院南校區
第十條我校高職綜合評價招生采取“文化素質測試+職業技能測試”考試方式,其中普通高中畢業生,文化素質測試成績使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我校根據高職院校分類考試網上管理平臺,獲取普通高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不再另行組織測試。參加高職綜合評價招生的“三校生”及學業水平成績不全的“普高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文化素質測試,考試內容依據《中等職業學校公共基礎課課程標準》制定。
根據陜西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等五部門《關于印發陜西省退役士兵教育培訓暫行辦法的通知》(陜退役軍人廳發〔2023〕26號),具有高中學歷的退役士兵參加高職院校分類考試,免文化素質測試,文化素質測試成績予以滿分。
文化素質考試采取閉卷方式綜合考核語文、數學和英語,命題依據現行普通高等職業教育招生考試大綱命制;職業技能測試主要考核考生的專業能力測試和技術能力測試。專業能力測試以教育部發布的中職專業教學標準中的核心專業知識為基本依據,采取筆試形式,重點考察綜合專業能力。技術技能測試以教育部發布的中職專業教學標準中核心技術技能為基本依據,以面試操作考試為主,充分體現崗位技能、通用技術等內容。
第十一條我校于2025年3月26日9∶00前,按照本校分類考試招生章程中規定的對考生文化素質測試成績及職業適應性和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的綜合評價辦法,形成最終成績庫,并通過高職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報送省教育考試院。只有同時參加文化素質和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的考生方有資格可參加預錄取。
我校預錄取考生信息通過高職院校分類考試網上管理平臺報送省教育考試院,截止時間為3月27日17∶00,錄取考生于4月6日17∶00前到校報到注冊。首次報到注冊后,如招生計劃仍有缺額,前期參加我校考試,學院已向省招辦報送成績庫并且未到其他學校辦理報到注冊手續的學生,由我校向考試院申請參加遞補預錄取。我校于4月7日9∶00至4月8日17∶00前將遞補預錄取考生信息通過高職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報送省招辦,并將遞補預錄取學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錄取專業、畢業學校等基本信息)在本校網站上進行公示。遞補預錄取考生報到注冊截止時間為4月13日17∶00。
對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首選科目要求為歷史的專業只可預錄取普通類(歷史)、藝術類(歷史)和體育類(歷史)考生;對首選科目要求為物理的專業只可預錄取普通類(物理)、藝術類(物理)和體育類(物理)考生;藝術(歷史類)、藝術(物理類)類專業只可預錄取相應科類考生,其中我省藝術類專業課省級統考專業,只可預錄取已參加2025年我省藝術類專業課省級統考且合格的考生;單獨考試專業只可預錄取職教單招考生。
第十二條新生到校報到注冊必須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現場簽署報到注冊知曉書(報到注冊并辦理正式錄取備案手續的考生,不再參加包括體育單招、消防單招、殘障單招、高考統考在內的其他類型普通高校考試招生),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我校錄取資格。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高職分類考試成績滿分為450分。
考試對象:普通高中畢業生、高中同等學力人員和三校生。
考試方式:文化素質+職業技能,文化素質總分150分,職業技能測試總分300分。
1. 文化素質成績
(1)普通高中畢業生按照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往屆生)或合格性考試成績(應屆生)進行換算。
學業水平考試(往屆生)成績換算標準:A級150分、B級120分、C級100分、E級60分;
合格性考試(應屆生)成績換算標準:A級95分、B級76分、C級67分、D級57分,E級38分。
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與合格性考試成績算換后應往屆考生文化課總分一致。
文化素質成績=學業水平考試總分或合格性考試總分÷7
(2)學業水平成績不全的普通高中畢業生和中職畢業生,需參加學校組織的文化課考試,滿分為150分;職業技能成績參加學校測試,滿分為300分。
2. 職業技能成績
普通高中畢業生、高中同等學歷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三校生”需全部參加職業技能測試。
(1)職業適應性測試和職業技能測試參加學校組織的考試,滿分為300分。
(2)對于符合免試條件的技能拔尖人才免試錄取,對于獲得相關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證書的人員,報考相關專業免于職業技能測試。
第十四條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為基本原則。學校提出特殊身體健康要求的專業,考生必須依據自身健康狀況,按照要求填報。對于高考體檢結果或學校體檢復查結果不符合前述規定或要求的考生,學校可取消其被預錄取或錄取資格。
第十五條進檔考生的錄取規則:學校按核算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滿足考生專業志愿需求,計劃錄滿為止。對提出專業調劑需求的考生,僅允許在同一專業大類內進行調劑。各專業計劃人數由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根據各專業錄取人數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十六條我校嚴格按照抄送陜西省發改委和陜西省教育廳的學費標準執行。
第八章 獎、助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第十七條學校新生報到注冊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第十八條學生資助政策
(一)國家資助
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10000元。
國家勵志獎學金:每生每年6000元。
國家助學金:一般困難每生每年3200元,特別困難每生每年42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700元。
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生源地縣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20000元。
服兵役學生國家教育資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20000元。
(二)學校資助
勤工助學:學校為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培養學生自立自強、創新創業精神,增強學生社會實踐能力,組織開展勤工助學活動,按規定計酬發放。
第九章 附則
第十九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條本章程未盡事宜以國家教育部及陜西省政策規定為準,由學院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解釋權在西安外事學院。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