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西安培華學院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西安培華學院錄取規則,主要包含投檔比例、專業分配、調劑規則、身體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十條 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嚴格執行教育部的招生錄取政策,按各省(市、自治區)有關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規定和程序進行錄取。學校對各省(市、自治區)符合教育部政策性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照投檔分數錄取。
第十一條 實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可進行志愿征集;實行非平行志愿的批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二條 我校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沒有分數級差,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規則進行錄取。
第十三條 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要求執行。藝術類專業錄取時不限制單科成績。
考生在專業課統考成績合格、文化課成績達到生源省份藝術類專業相應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基礎上,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計算方法執行生源省份規定。綜合成績相同時排序,若生源省份有規定執行生源省份規定,若生源省份沒有規定按照文化課成績及位次由高到低排隊錄取。
第十四條 學校體育類專業招生錄取原則:考生須參加本省組織的體育類專業統考,我校不再組織單獨考試,考生統考成績合格,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份體育類專業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投檔條件,按照考生的專業課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若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有特殊規定的省份按照該省份招生錄取政策執行。
第十五條 所有錄取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必須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的要求。
新生入學后將進行資格復查,凡復查不合格的新生,將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和西安培華學院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錄取資格復查等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六條 考生一經錄取,由我校發放錄取通知書到校報到,經復審合格者正式注冊。如發現偽造材料取得報考資格者、冒名頂替者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關規定將堅決予以清退。
第十七條 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錄取結果將及時通過西安培華學院招生信息網面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八條 以上條款如與部分省份招生政策不一致,則以考生所在省份文件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