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計劃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計劃,主要包含招生專業、各專業招生人數等信息,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有變動或異議,請以各省市教育考試院或學校公布的信息為準。
招生計劃
2025年提前招生擬招生計劃320名,其中面向普高招生考生計劃180名,面向單獨考試招生考生計劃140名。招生專業、招生對象、計劃數、學費、測試形式等情況如下:
專業名稱 | 招生對象 | 計劃數 | 學費(元/年) | 測試形式 |
現代農業技術 | 普高招生考生 | 45 | 6300 | 機測 |
園林技術 | 45 | 6300 | 機測 | |
園藝技術 | 45 | 浙江省戶籍免學費;浙江省外戶籍6000元/年 | 機測 | |
市場營銷(中外合作) | 45 | 18000 | 機測 |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計算機類) | 20 | 7500 | 機測 |
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旅游服務類) | 120 | 6000 | 機測 |
注:1.2025年學費最終以省物價部門公布文件為準;
2.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專業為教育部現代學徒制試點專業,屆時分流到開元班、會博班和首旅南苑合作班;
3.現代農業技術、園林技術、園藝技術、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專業錄取學生在奉化校區就讀;
4.市場營銷(中外合作)專業要求外語科目語種為英語、且英語學考等級在C等及以上;合作院校為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州技術與繼續教育學院;學生完成項目規定的所有學分,達到中澳雙方學校畢業要求時,可同時獲得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專科(高職)畢業證書和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州技術與繼續教育學院高級文憑;
5.以上專業學制均為三年。
錄取規則
第十九條 學校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定,實施“陽光工程”,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六不準”、“十嚴禁”,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十條 綜合素質測試結束后,根據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計劃1:1比例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按各專業招生計劃1:5的比例確定備錄考生(含順序號)名單。
普高生若遇總分相同,則具有素質特長記分的考生優先錄取和排序;若仍相同,則以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高低排序;若仍相同則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政治、物理、歷史、地理、化學、生物學、技術等學考科目的優先等級和成績等級高低排序;若仍相同則視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高低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情況擇優錄取。
中職生若遇總分相同則具有素質特長記分的考生優先錄取和排序;若仍相同,則以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高低排序;若仍相同則按獲得專業相關的證書情況排序。
第二十一條 考生在教育考試院規定時間內登陸服務平臺查詢本人錄取情況,凡顯示“擬錄取”的考生可選擇我校作為錄取院校,備錄考生根據錄取進程,待轉為“擬錄取”后再登陸服務平臺選擇。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陸服務平臺選定錄取學校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該批次所有擬錄取資格。
第二十二條 我校根據考生選擇結果確定錄取名單。當計劃已足額完成,或雖未完成但已無備錄考生時,該專業錄取工作結束,我校按規定辦理錄取手續。
第二十三條 凡被我校提前招生錄取的學生,入學后不允許轉校、轉專業。若確因身體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在原專業繼續學習的,按我校《學生手冊》相關規定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