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溫州商學院招生章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溫州商學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辦學類型、辦學層次、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助學金、學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溫州商學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稱 | 溫州商學院 | |
二、校址 | 浙江省溫州市高教園區 | |
三、層次 | √ 本科 □ 專科 | |
四、辦學類型 | √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 √民辦高等學校 □獨立學院 □內地與港澳臺地區合作辦學 □中外合作辦學 □ 高等專科學校 □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 |
五、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院校 名稱 | 溫州商學院 |
證書 種類 | 我校培養的本、專科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溫州商學院本、專科畢業證書;本科畢業生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研究制訂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學校成立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貫徹執行相關的招生政策和規則,研究確定學校招生錄取原則和具體辦法。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 |
七、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 學校具體招生省份、層次、專業、計劃等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 |
八、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 無預留計劃。 | |
九、專業教學培養或使用的外語語種 | 學校外語公共課以英語為主。高考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入學后外語公共課可選擇西班牙語或日語。 | |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學校對考生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一)明確“學校可以不予錄取”的,原則上不予錄取; (二)明確“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結合學校人才培養實際要求執行: 1.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蘭、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的考生不能錄取的專業:數字經濟、工商管理、市場營銷、會計學、財務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審計學、創業管理、資產評估等專業。 2.不能準確在顯示器上識別紅、黃、綠、蘭、紫各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數碼、字母的考生不能錄取的專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軟件工程、人工智能等專業。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 |
十一、錄取規則 | (一)學校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學校錄取考生的外語語種不限。 (三)學校所有專業無外語單科成績要求。 (四)學校認同并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五)學校依據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投檔規則和提供的生源情況按規定比例提取考生檔案。對進檔考生按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照考生所在省份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 (六)對實行專業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省(市、自治區)按各省(市、自治區)新高考錄取政策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需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對實行“院校專業組”模式進行投檔的省份,專業組內志愿間不設分數級差。若出現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則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錄取排序規定執行。對未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市、自治區)的進檔考生,學校專業志愿間不設分數級差,依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進行專業錄取。 (七)藝術類專業招收美術類考生,考生需參加所在省份美術統考。具體錄取規則詳見《溫州商學院2025年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規則》。 (八)體育類專業考生需參加所在省份體育術科考試。體育特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考生需參加浙江省組織的體育特招生單獨測試,具體招生辦法詳見《溫州商學院2025年體育專業特招生招生簡章》。 (九)三位一體各專業(類)按綜合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具體錄取辦法詳見《溫州商學院2025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九)高職提前招生各專業按綜合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具體錄取辦法詳見《溫州商學院2025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十)其他招生類型按相關招生政策執行,未設有單獨招生章程的,按本章程執行。 (十一)學校對應往屆生招生錄取均一視同仁。 | |
十二、收費標準 | 學費 標準 | 學校依據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物價局(浙教計〔2018〕22號)文件規定收取學費、住宿費。其中藝術類本專科專業學費每生每學年39800元,其他本專科專業學費每生每學年35000元。標注為國際班的專業學生需參加“浸潤式”外語學習,增設雅思課程、外教課程等提高學生海外升學能力的服務,費用另行說明。 |
住宿 費標準 | 每生每學年3000元(四人間) | |
十三、資助政策 |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社會獎學金和單項獎學金,實行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社會團體或個人助學金、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資助政策。 | |
十四、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監督電話:0577-86689588。 | |
十五、網址及聯系電話 | 招生工作聯系方式:溫州商學院招生辦公室 聯系地址:浙江省溫州市高教園區 郵 編:325035 招生熱線:0577-86698888 學校網址:http://www.wzbc.edu.cn 郵 箱:zs@wzbc.edu.cn 微信公眾號:zswucc | |
十六、其他須知 | 在教學資源滿足的前提下,原則上可申請轉入意愿專業學習,轉入條件和要求根據師資、申請人數、學習成績等因素另行規定,具體以我校學籍管理公布為準。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明文規定不能轉專業的情況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