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陜西國際商貿學院藝術類錄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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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考試院)有關加分或降分的規定。
第十八條 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入學后進行復查。
第十九條 往屆生的錄取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的有關規定辦理,與應屆生同等對待。
第二十條 報考我校志愿的考生,符合我校在考生所在地錄取標準,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批準同意者,由我校發給陜西國際商貿學院《錄取通知書》并加蓋“本校是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普通學校”的條形章,按規定時間到本校報到,審查合格正式注冊入學。
第二十一條 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要求執行。藝術類專業錄取時不限制單科成績。
藝術類本科專業:動畫、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工藝美術、環境設計,藝術類專科專業:環境藝術設計、數字媒體藝術設計,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作為專業考試成績。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考試成績均達到考生所屬省藝術類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基礎上,依據各省投檔的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若生源省份有規定執行生源省份規定,若生源省份沒有規定參照專業課成績,擇高分錄取,錄滿計劃為止(同時遵循各省藝術類招生錄取辦法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