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麗水學院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麗水學院錄取規則,主要包含投檔比例、專業分配、調劑規則、身體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一)招生方式:學校在浙江的招生方式有三種:統一高考、單考單招和“三位一體”招生。其中統一高考招生分為普通類、藝術類和體育類,均不分文理,浙江省內的“三位一體”招生、定向招生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浙江省之外的省(市、自治區)招生方式均為統一高考。
(二)錄取總原則: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的有關政策規定,根據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以高考成績作為主要依據,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三)招生錄取體制:學校實行“學校負責,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監督”的招生錄取體制,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頒發的招生錄取有關規定。
學校支持各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招生錄取體制改革,執行各省的招生錄取模式。
(四)加分或降分政策:我校認同并執行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五)調檔比例:省內外均按照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從嚴執行。
(六)男女生比例:各專業男女生比例不限。
(七)外語語種及單科成績要求:英語專業錄取考生的外語語種要求為英語,英語單科成績要求不低于100分,其它專業對外語語種不作限制,但學校教學外語語種為英語。
(八)進檔同分考生排序規則:考生高考總分相同時,有位(名)次號的省份按位(名)次號排序;無位(名)次號的,按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同分排序規則排序。
(九)進檔考生專業安排辦法: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頒布的規定執行,實行專業平行志愿的,直接按專業錄取;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省份,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考生志愿、專業志愿間無級差分”的原則依次擇優錄取;若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均不能錄取,服從調劑的考生,將其調錄到組內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則予以退檔。所有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須符合該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十)藝術、體育類錄取規定:我校不組織專業校考,體育、藝術類各專業均采用各省(市、自治區)該專業(類)的省統考成績。錄取條件、綜合分計算方式、錄取方式等均按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和要求執行。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沒有具體規定的,考生綜合分按照:考生文化分/高考文化總分*750*50%+考生專業分/高考專業總分*750*50%來計算。音樂學(師范)專業,按照音樂類綜合分擇優錄取;美術學(師范)、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陶瓷藝術設計、攝影等專業,按照美術與設計類綜合分擇優錄取;舞蹈教育(師范)專業,按照舞蹈類綜合分擇優錄取;浙江省體育本科特招生的錄取方式:按進檔考生的綜合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錄滿為止。藝術、體育類同分的有位次號的按位次號排序,無位次號或位次號相同的按照術科成績、語文數學總分、語文或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其他科目單科成績高低排序。
(十一)學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按照《麗水學院2025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的規定執行。
(十二)定向生招生辦法:定向生的生源地區、錄取程序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報考定向招生的考生需填報普通類提前錄取的志愿。根據相關規定,考生須在錄取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由定向委培主管部門提供擬錄取考生名單,經學校審定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批準后正式錄取。錄取時,根據志愿優先原則,按高考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十三)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無特殊規定的,我校調檔比例均為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