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浙江警察學院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浙江警察學院錄取規則,主要包含投檔比例、專業分配、調劑規則、身體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一)學校招生錄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進行。未被錄取的考生,不影響其后續批次錄取。
(二)學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為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在已合并本科錄取批次的省份,需達到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
(三)學校根據各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有關要求,確定調檔比例。在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省(區、市),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在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區、市),調檔比例原則上為100%。
(四)對政治考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均合格并符合我校調檔要求的考生,學校執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規則。
(五)學校錄取時,若考生投檔分數相同,則同分排序規則為:
1.在非高考綜合改革省(區、市),文史類依次比較考生的語文、數學、文科綜合、外語成績,理工類依次比較考生的數學、語文、理科綜合、外語成績。
2.在實施“3+3”高考綜合改革省(市),依次比較考生的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選考3科成績之和、選考3科中單科最高成績、選考3科中單科次高成績。
3.在實施“3+1+2”高考綜合改革省(區、市),依次比較考生的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
(六)學校調檔時認可各省教育主管部門依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學校按照加分后的投檔分數進行錄取。
(七)福建招生計劃要求考生外語成績達到外語單科總分的80%及以上;山西、內蒙古、遼寧、黑龍江、湖南、云南、寧夏7個省(區)招生計劃要求考生外語成績達到外語單科總分的70%及以上;海南招生計劃要求考生外語成績達到外語單科總分的60%及以上。
(八)學校對西藏自治區和內地西藏班高中畢業生的招生錄取,按照學校公布的相關簡章執行。
(九)學校對浙江省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招生錄取,按照《浙江警察學院2025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