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寧夏工商職業技術大學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寧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錄取規則,主要包含投檔比例、專業分配、調劑規則、身體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學院嚴格遵守教育部、寧夏回族自治區招生工作委員會的有關招生錄取政策和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
第十六條 學院在非高考改革省份,按照理工類、文史類分類錄取;在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考生須符合我校選考科目要求。
第十七條 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將進檔的所有考生依照分數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志愿,依次按成績從高到低處理考生專業分配的分配原則。投檔總成績相同時,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政策規定的成績排序規則進行單科分數比較,成績高者錄取。對于所報專業志愿均已錄滿但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可根據考生成績等擇優調劑錄取至其它專業。若不服從調劑,則進入退檔程序。
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將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規定擇優錄取征集志愿填報學院志愿的考生。
第十八條 對享受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全國性高考加分政策投檔的考生,以投檔成績為準。
第十九條 學院非英語專業錄取時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
第二十條 按照中央軍委、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中規定,學院定向培養軍士只招收男生。
第二十一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的《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院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建議考生參考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定,謹慎報考不宜就讀的專業。新生入學后,寧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將按照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和學籍管理規定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及身體復檢,凡不符合招生規定者,一經核實,取消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