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江蘇科技大學蘇州理工學院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江蘇科技大學蘇州理工學院錄取規則,主要包含投檔比例、專業分配、調劑規則、身體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第十二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三條 我校嚴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四條 學校各專業考生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對指導意見中規定的學校可以不予錄取的,均按不予錄取執行。學校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要求。
第十五條 學校各招生專業無報考語種限制,但學生入學后外語教學均為英語,非英語考生謹慎填報。
第十六條 學校按照理工類、文史類、藝體類分代碼(分類)錄取,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七條 學校將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征求院校志愿(含院校服從志愿)的錄取或者按規定提取其他志愿錄取。
第十八條 成績認定:政策性加、降分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執行,我校以投檔成績作為錄取依據。
第十九條 學校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進行專業錄取,不設專業級差。
第二十條 普通類招生若出現投檔成績同分情況,學校依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出臺的同分排序規則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確定專業。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沒有明確的同分排序規則,依次比較考生語數外三門總分、數學、外語成績。
第二十一條 體育類專業考生須參加所在省專業統考,高考文化成績及省專業統考成績須達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數線。投檔要求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執行,以投檔成績為錄取依據,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并安排專業。同分考生依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出臺的同分排序規則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確定專業,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沒有明確的同分排序規則,依次比較文化課總分、專業課總分、數學、外語成績。
第二十二條 調劑錄取安排在最后處理,優先安排可以滿足專業志愿的考生。對于進檔的考生,如未能按專業志愿進入所報考的專業且服從專業調劑,學校綜合衡量考生綜合素質檔案調劑錄取到未錄滿且符合培養要求的專業,直至計劃錄滿為止。如考生所報的專業已錄滿且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不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