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昆山杜克大學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昆山杜克大學錄取規則,主要包含投檔比例、專業分配、調劑規則、身體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嚴格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中國內地)以及學校自主評估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 學校采用綜合評價錄取模式招收中國內地學生,根據申請人高考成績(權重50%)、學校自主綜合評估(權重40%,包括對申請材料的全面評估以及申請者“校園日活動”表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權重10%),進行綜合評分,順序擇優錄取。如果學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以合格與不合格區分,則學校自主綜合評估的權重以50%計算。
· 高考成績換算:學生高考成績必須達到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特殊類型招生錄取控制分數線。高考成績的換算方法按照高考滿分為50分,特殊類型招生控制分數線為30分,在此區間進行線性折算。
· 學校自主綜合評估:包括對申請材料的全面評估以及申請者“校園日活動”表現。
·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換算:學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以等級呈現的,根據該省(直轄市、自治區)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按照等級折算,滿分10分,全A即為10分,出現B、C、D按照等級和門數相應扣減分數。
第十七條 我校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按照以上方法計算所得的綜合評定成績擇優錄取,如果出現綜合評定成績相同的情況,我校將依次依據高考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語數外三門總分、外語成績的順序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錄取批次:我校在普通類提前錄取批次(在山東省列入綜合評價招生批、在廣東省列入特殊類型招生批)完成錄取,申請人應根據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相關要求進行志愿填報等信息采集工作。
江蘇入選考生必須在2025年5月31日前登錄江蘇省教育考試院高考綜合業務信息管理系統考生服務平臺(gk.jseea.cn),確認報考昆山杜克大學的志愿及順序。考生若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確認報考昆山杜克大學,即被視為放棄我校綜合評價招生資格。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將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前,根據我校提供的入選考生排名和考生確認的志愿及順序進行投檔,并由我校根據公布的錄取規則決定是否錄取,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任何批次的錄取。
第十九條 根據教育部及江蘇省教育廳相關規定,我校預留計劃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問題。
第二十條 我校所有本科專業均采用全英文教學,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