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西南交通大學希望學院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西南交通大學希望學院錄取規則,主要包含投檔比例、專業分配、調劑規則、身體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一節 基本原則
第十一條 招生計劃嚴格遵循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考部門公布的權威信息,對于預留計劃的使用,依照教育部的相關規定嚴格執行,并且任何使用情況都需得到省級招考部門的正式核準。
第十二條 關于調檔比例的規定:在順序志愿批次中,不得超過120%;在平行志愿批次中,不得超過105%。確保所有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均能順利被錄取。
第十三條 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所制定的加分政策予以肯定,并明確指出加分后應納入投檔成績計算,專業錄取按照加分后的投檔成績統一分配。
第十四條 報考學生必須滿足《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入學后將進行復查,對于復查不合格者,將依規取消其入學資格。體檢標準: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其有關補充規定。
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不予錄取
1. 嚴重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
2.重癥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癥。
3.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
4.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不予錄取。
(1)原發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
(3)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
第二節 專業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錄取原則嚴格依據全國統一考試成績,全面貫徹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方針,選拔優秀人才。
第十六條 在實施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檔”的原則,進行專業分配。在專業志愿及投檔成績相同的條件下,按文化總分由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當文化成績仍相同時,則按語文、數學、英語的順序依次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若考生接受專業調劑,則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調劑到未錄取滿額的專業。若考生不接受專業調劑,將嚴格按照相關規章制度執行退檔流程。
第十八條 在實行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堅持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未能滿足招生計劃,將按照規定程序,審慎考慮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九條 本校英語專業特面向英語語種考生招生,其余專業雖不以英語為必修課,但公共外語教學語言統一為英語。故非英語語種考生在報考時,請慎重考慮。
第二十條 對往屆生、應屆生以及男女比例不設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