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廣東第二師范學院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廣東第二師范學院錄取規則,主要包含投檔比例、專業分配、調劑規則、身體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 學校遵循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嚴格遵守教育部、生源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錄取政策和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 在生源省(區、市)招生委員會按照普通類(歷史類/文科類、物理類/理科類),藝體類(含音樂類、舞蹈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體育類)分別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上分類錄取。
第二十條 在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學校各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按公布的選科要求執行。學校在生源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確保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制定具體錄取標準和設置院校專業組,按照院校專業組分組錄取,不跨院校專業組錄取或調劑。錄取細則按照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第二十一條 在未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學校在生源省(區、市)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確保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制定具體錄取標準,按照文科類、理科類、體育類、音樂類、舞蹈類和美術與設計類分類錄取,不跨科類錄取或調劑。
第二十二條 在廣東省報考本專科層次院校及專業,計入高考總成績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對應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科目須合格。具體要求以廣東省當年招生錄取工作文件為準。
第二十三條 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要求,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根據模擬投檔情況在正式投檔前完成計劃調整,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確保符合錄取規則的調檔考生能夠錄取。
第二十四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最低分數線,符合學校提檔要求的情況下,依據考生成績、專業志愿,以及學校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五條 普通類、不組織專業能力考試的藝術類(歷史類/文科類、物理類/理科類)專業分檔及錄取原則:
根據各生源省(區、市)投檔規則出檔后,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在考生符合專業要求的基礎上,根據考生投檔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若該專業額滿,再逐一查看該生的后續專業志愿。不設置專業志愿分數級差,不設置男女生招收比例。
考生投檔總分相同時,按照考生排位擇優錄取。當考生投檔總分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已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在無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區、市)同分點處理辦法:依次比較普通高考單科成績高低,單科成績高者優先錄取。文科類(歷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理科類(物理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
第二十六條 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音樂類、舞蹈類和體育類專業分檔及錄取原則:
考生在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術科統考成績雙上線的基礎上,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不設置專業志愿分數級差,不設置男女生招收比例。
在廣東省內,根據省投檔規則出檔后,在考生符合專業要求的基礎上,根據考生投檔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若該專業額滿,再逐一查看該生的后續專業志愿。考生投檔總分相同時,按照考生排位擇優錄取。當考生投檔總分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已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在其他省(區、市),根據各省級招生辦投檔規則出檔后,在考生符合專業要求的基礎上,依據考生投檔總分排名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先安排投檔總分高的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若該專業額滿,再逐一查看該生的后續專業志愿。考生投檔總分相同時,按照考生排位擇優錄取。當考生總分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已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在無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區、市)同分點處理辦法:依次比較普通高考術科統考(專業聯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高低,單科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若生源省(區、市)招生辦實行平行志愿投檔,則按其投檔辦法執行。
第二十七條 廣東省公費定向培養粵東粵西粵北地區中小學教師(教師專項計劃)專業分檔及錄取原則:
根據廣東省投檔規則出檔后,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具體參照本校在廣東省普通類和體育類專業分檔及錄取原則執行。
第二十八條 在實施高考綜合改革后按院校專業組出檔的省份,考生出檔的院校專業組所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調劑到同一院校專業組內計劃有空額且符合相關專業要求的專業錄取;考生不服從調劑的,或服從調劑但是不符合同一院校專業組內計劃有空額專業相關要求的,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九條 在未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考生所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調劑到計劃有空額且符合相關專業要求的專業錄取;考生不服從調劑的,或服從調劑但是不符合計劃有空額專業相關要求的,作退檔處理。
第三十條 運動訓練專業項目的招生錄取,依照學校當年的有關規定執行。具體辦法由學校按照有關招生工作要求制定,詳情可在學校本科招生網查閱。
第三十一條 學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需慎重報考。
第三十二條 有關加分或照顧錄取政策,按各生源省(區、市)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