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對外經濟貿易大學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對外經濟貿易大學錄取規則,主要包含投檔比例、專業分配、調劑規則、身體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十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5〕1號)》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德智體美勞綜合考核,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類型包括普通統考、外語類保送生、高校專項計劃、國家專項計劃、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新疆協作計劃、港澳臺僑聯合招生、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澳門保送生、臺灣學測生、中外合作辦學等。
第十二條 學校除英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意大利語、日語、阿拉伯語、俄語、葡萄牙語、朝鮮語、希臘語、波斯語、越南語語言類專業只招英語考生外,其他所有專業不限外語應試語種。學校不單獨為高中階段學習非英語語種學生開設英語課程,要求該類學生在校期間取得學校規定的英語學分,并達到學校在其他方面的英語學習和技能要求。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只招收有該專業志愿考生,入學后不得轉入到其他專業學習。
第十三條 投檔錄取時,學校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全國性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項政策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且最高加分不得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我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高校專項計劃等招生項目。投檔成績相同情況下,按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同分投檔排序規則依次進行錄取,若當省無順序志愿同分排序規則,則參照平行志愿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
第十四條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并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投檔成績達到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條件下,我校依據考生投檔成績和專業志愿,按照分數優先原則,由高分至低分順序錄取至專業,不設專業志愿級差。如考生投檔成績達到學校錄取控制分數線且符合錄取條件,但未達到所填報專業錄取分數,凡服從調劑者將被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第十五條 在非平行投檔批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接收非第一志愿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檔批次未完成招生計劃時,征集志愿錄取,經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剩余計劃將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六條 往屆生錄取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 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須滿足學校2025年相應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條 外語類保送生、高校專項計劃等招生事宜,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及學校當年的招生簡章執行。國家專項計劃、內地西藏高中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港澳臺僑聯合招生、臺灣學測生、澳門保送生、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的招生錄取辦法按照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外語類保送生轉專業政策根據教育部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錄取時考生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2025年我校對第二條 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中的第2小條:“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蘭、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色覺異常II度兩類列出專業外,還包括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工商管理類、公共管理類、農業經濟管理類、圖書檔案學類各專業。”不作要求。即:“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蘭、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可以報考并錄取到我校的經濟學類、工商管理類、公共管理類專業。
第二十條 新生入學后,將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的新生,學校將根據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其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