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北京化工大學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北京化工大學錄取規則,主要包含投檔比例、專業分配、調劑規則、身體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1.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統一領導下,按照“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的原則,在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下開展招生錄取工作。
2.按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投檔成績(含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認的全國性高考加分,只認最高一項加分且不超過20分)提檔,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3.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4.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的情況下,按照分數優先原則,根據進檔考生的投檔成績和專業志愿進行錄取并安排專業,不設專業志愿級差。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區、市)確定的同分排序細則錄取,若相關批次無同分排序細則,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綜合(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為三門選考科目總分)科目分數排序錄取。如考生投檔成績達到學校錄取控制分數線且符合錄取條件,但未達到所填報專業的錄取分數,凡服從調劑者將被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必須符合我校2025年各招生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
5.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將按照考生投檔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來源計劃。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則將剩余計劃調至生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6.根據北京化工大學專業設置及培養要求,學校工商管理類(新文科經管法)、英語、設計學類等專業(類)建議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報考。
7.凡報考北京化工大學體育類專業的考生,除符合報考普通高等學校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1)身體健康;(2)考生須通過生源所在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體育考試。錄取時,考生的高考成績和體育專業考試成績均要求達到生源所在省(區、市)劃定的體育類本科控制分數線。實行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按考生高考成績進行投檔,并參考體育專業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等情況,按照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照考生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具體的平行志愿投檔規則進行投檔,學校負責審核錄取。體育類專業錄取的考生,入學后不得轉入其他專業學習。
8.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生物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工業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屬于教育部批準納入計劃內招生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化工與制藥類(中外合作辦學)(中法精英工程教育試驗班)專業屬于教育部批準納入計劃內招生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相關專業均參加各省(區、市)本科第一批次錄取,錄取分數線不低于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對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參考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相應錄取控制分數線)。合作辦學專業不設專業志愿級差,只錄取填報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志愿的考生,錄取時依據考生高考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該專業學生入學后不能轉入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9.學校推進書院制改革,培養拔尖創新人才,開設工科試驗班(宏德書院),只錄取填報該專業志愿的考生。
10.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運動隊、保送生、少數民族預科班、南疆單列計劃、內地西藏高中班、內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協作計劃的錄取按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執行。針對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運動隊、保送生及藝術類專業等特殊類型招生,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特殊類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體的招生簡章。
11.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錄取;各專業錄取均無男女比例限制。
12.學校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患有《指導意見》第一條中列出的六大類疾病者,學校不予錄取;根據專業(類)培養特點,色弱、色盲及其他各類不能準確識別顏色者不予錄取至工科試驗班(卓越工程師學院)、工科試驗班(宏德書院)、工科試驗班(生物制造高精尖班)、工科試驗班(化工能源與生物醫藥)、理科試驗班(綠色化學)、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環境工程、生物工程、化工與制藥類(中外合作辦學)(中法精英工程教育試驗班)、設計學類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