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北京大學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北京大學錄取規則,主要包含投檔比例、專業分配、調劑規則、身體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八條 北京大學按照“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新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領導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組織錄取。
第九條 北京大學在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照理工類、文史類分類錄取;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條 北京大學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一條 對符合報考條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北京大學依據進檔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
第十二條 北京大學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專業錄取時按考生的投檔成績和專業志愿進行錄取。若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順次進行錄取。在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均未滿足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調到同一投檔批次未錄滿專業錄取;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第十三條 北京大學在普通類統招調檔時,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相關考生的全國性加分項目和分值。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且加分總分值不得超過20分。經北京大學認定且公示合格的各類特殊類型招生入選資格考生,按照國家和學校相關招生政策進行錄取。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適用于強基計劃、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
第十四條 北京大學在錄取提前批次的考生時,按考生的投檔成績和專業志愿進行錄取,不調劑。對于符合北京大學投檔要求,投檔成績相同且北京大學公布計劃數不足時,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同分排序規則順次進行錄取,未錄取考生予以退檔。提前批次錄取的外語類專業考生入學后不能轉入非外語類專業,提前批次錄取的其他考生入學后不能轉專業。
第十五條 北京大學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與軍隊聯合招收、培養“雙學籍”飛行學員。北京大學在軍隊飛行院校新生中擇優錄取“雙學籍”飛行學員進行培養。“雙學籍”飛行學員實行綜合評價錄取,綜合評價成績包括高考相對成績、飛行篩選成績、心理品質成績,男、女飛行學員分別排序。“雙學籍”飛行學員培養采取“3+1”模式,學生在北京大學先行學習三年后,在軍隊飛行院校再行學習一年。
第十六條 北京大學對投檔成績達到錄取標準、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所報專業學習、生活能夠自理的殘疾考生,予以正常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