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云南體育運動職業技術學院春季招生、職教高考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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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體育運動職業技術學院 2025年職教高考、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以及國家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為進一步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規范學校全日制高職專科招生工作,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名稱:云南體育運動職業技術學院
代碼:5330
學院簡介:云南體育運動職業技術學院于2004年5月26日經云南省人民政府批準(云政復〔2004〕58號),國家教育部備案,由原云南省體育運動學校升格而成,是一所培養適應云南省體育事業發展的高級應用型人才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專科層次)。
第三條 學院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四條 學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學院成立專門的職教高考、春季高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學院職教高考、春季高考招生工作的領導。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招生工作。
第六條 學院職教高考、春季高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招生辦公室設立在學院招生就業處。在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招生就業處具體負責國家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廳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的貫徹執行及學院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七條 學院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織招生工作組,負責全省招生宣傳、咨詢工作,并在省招生考試院的領導和指導、監督下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2025年學院共有15個專業進行職教高考、春季高考招生,全部實行網上錄取的方式進行錄取。
第九條 招生專業如下:
體育類別專業:運動訓練、體育教育、民族傳統體育、體育保健與康復、社會體育、健身指導與管理、運動健康指導、運動數據分析、高爾夫球運動與管理;
非體育類別專業:無人機應用技術、飛行器維修技術、康復治療技術、新聞采編與制作、食品營養與健康、休閑服務與管理。
最終的招生專業及各專業招生計劃數以省教育廳發展規劃處實際下達數為準。
第四章 入學考試
第十條 職教高考、春季高考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具體考試內容及時間以云南省教育廳、云南省招生考試院通知為準。報考我校體育類專業需參加體育統考。
第五章 錄取規則及錄取結果
第十一條 學院實行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招考院監督”的錄取體制。我院將認真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錄取。體育類專業在文化素質和職業技能分數均達到云南省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線后,根據考生志愿,按職業技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最終錄取規則以云南省招生考試院投檔規則為準);非體育類專業按“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 錄取結果按照云南省招生考試院規定的方式公布,學院負責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六章 新生入學
第十三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需交納學費、住宿費、書本費等費用,我院收取標準嚴格按照云南省物價局核定的標準執行。
第十四條 凡我院正式錄取的全日制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成績優秀;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學校活動;有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突出,均可爭取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學院獎學金。
第十五條 學生就讀期間,表現優異者,可推薦參加各級各類體育賽事。如全運會、省運會、大學生聯賽、國家級、省級學生職業技能大賽。其中,在國家級、省級職業技能大賽中獲獎者,有機會免試就讀省內本科院校。
第十六條 家庭貧困的學生符合條件的按照相關規定可以申領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章程》若與云南省招考頻道或學校網站公布的內容有沖突的,以云南省招考頻道或學校網站為準。
第十八條 本《章程》由云南體育運動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學院地址:昆明市滇池旅游度假區體院路3號
郵編:650228
聯系電話:0871—64310768(招生就業處)
監督電話:0871—64311995(紀檢監察處)
網址:https://www.ynsv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