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云南水利水電職業學院春季招生、職教高考招生章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云南水利水電職業學院春季招生、職教高考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專業、招生計劃、收費標準、錄取規則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云南水利水電職業學院2025年春季招生考試、職教高考招生章程
云南水利水電職業學院是經云南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學校辦學歷史悠久,始建于1956年,占地面積近700畝,是一所著力培養水利電力建設、運行、管理人才為主的公辦高等職業院校。
一、學校信息
學校名稱:云南水利水電職業學院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辦學層次:專科
國標代碼:14584省標代碼:5374
學制:三年
學習形式:全日制在校學習
二、辦學地址
昆明市富民縣永定街道翠屏路
三、收費標準
學校嚴格執行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定的收費標準。
1.學費:5000元/年·人。
2.住宿費:根據不同住宿標準收取,450—800元/年·人。
四、頒發證書
學生完成規定課程考核合格或修滿規定學分后準予畢業,由云南水利水電職業學院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網上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在校期間,通過專業所需職業資格鑒定考試,頒發相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書。
五、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貫徹落實國家和上級相關招生工作規定,制定招生方案,編制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決策、審議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云南水利水電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招生日常工作。
(二)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學校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下進行。
(三)云南水利水電職業學院招生錄取過程接受云南省招生考試院監督和指導。
六、考試科目及成績折算
春季招生考試成績由文化素質考試成績和職業技能考試成績構成,滿分600分。
(一)文化素質考試
文化素質考試成績使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合格性考試11個科目(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通用技術)最好成績進行等級量化,總分220分,每個科目A等級計20分、B等級計16分、C等級計12分、D等級計8分。等級量化成績按滿分300分進行折算后計入考生春季招生考試總成績,折算時按照四舍五入規則保留2位小數。
(二)職業技能考試
普通類職業技能考試成績以考生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計入考生春季招生考試總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包含信息技術、通用技術2個科目,每個科目150分,滿分300分。藝術類、體育類職業技能考試成績分別使用藝術類、體育類專業省級統考成績按滿分300分進行折算后計入考生春季招生考試總成績,折算時按照四舍五入規則保留2位小數。
職教高考采用“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考試評價方式,考試滿分600分。
(一)考試科目和成績折算
文化素質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思想政治,總分420分(語文120分、數學100分、英語100分、思想政治100分),按滿分200分進行折算,折算時按照四舍五入規則保留2位小數。
職業技能考試(藝術類、體育類除外)包括專業理論測試、專業技能測試,其中專業理論測試200分,專業技能測試200分,滿分400分。
藝術類、體育類職業技能考試成績分別為使用藝術類、體育類專業省級統考成績按滿分400分折算后的成績,折算時按照四舍五入規則保留2位小數。
七、招生專業及計劃
云南水利水電職業學院2025年春季招生考試、職教高考預計安排2350人,其中職教高考400人,春季招生考試1950。(最終招生專業和計劃數以省教育廳審核公布的為準)
八、錄取辦法
春季招生考試、職教高考錄取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試院的指導和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錄取。
(一)錄取原則
1.遵循“分數優先,擇優錄取”的原則,以考生綜合分數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2.學校可根據各個專業的報考人數,適當調整各專業招生計劃。
(二)錄取
2025年5月10日前,考生可在云南省招考頻道網上查詢本人錄取結果。
(三)錄取考生須知
1.春季招生考試、職教高考錄取的文、理科、三校生考生,不再參加高考及錄取。
2.春季招生考試、職教高考錄取的考生,經云南省招考院審核批準,于2025年8月寄發錄取通知書給考生。
九、新生入學及待遇
(一)凡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按照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按時到學校報到,辦理入學手續。逾期不報到,且未履行請假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二)新生入學后,我校將復查新生入學資格。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將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處理。
(三)新生入學后三周,將依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進行新生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將按退學或休學處理。
(四)凡被我校錄取的新生,享受與參加全國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學生的同等待遇。
十、獎助政策
(一)獎學金
1、國家獎學金:一次性獎勵8000元/年。
2、國家勵志獎學金:一次性獎勵5000元/年。
3、省政府獎學金:一次性獎勵6000元/年。
4、省政府勵志獎學金:一次性獎勵4000元/年。
5、筑夢獎學金:一次性獎勵4000元/年。
6、校內獎學金:特等獎學金:4000元/年;一等獎學金,2000元/年;二等獎學金,1500元/年。
7、恒誠班獎學金:由云南恒誠監理咨詢有限公司制定。
8、“夢想設計人”獎學金:3600元/年。
9、滇灃獎學金:1000元/年。
(二)助學金
國家助學金:一等助學金每生3800元/年,二等助學金每生2800元/年。
校內助學金:每生1000元/年。
恒誠班助學金:由云南恒誠監理咨詢有限公司制定。
(三)勤工助學:學校為貧困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每人每月不低于450元。
(四)困難補助:學校根據學生的家庭實際情況,對家庭經濟遇到特殊困難的學生給予學費減免、臨時困難補助人道主義慰問金等政策。
(五)生源地助學貸款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生源地申請國開行生源地助學貸款。
(六)應征入伍資助
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在校生實施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對退役復學學生實施學費資助。我省從2020年起,具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學歷的退役士兵,退役后兩年內且專業對口的,可推薦免試入讀我省普通本科。參加專升本考試被錄取的專科應屆畢業生參軍入伍,按規定保留入學資格,退役后2年內到錄取高校辦理入學手續。退役復學后,每人每年給予不低于3300元國家助學金。
從我校所在地應征入伍的應屆畢業生(含畢業班)學生,除享受國家、省以及各級各類獎勵與資助外,學校給予5000元獎勵;退役復學的在校學生,免復學后在校期間的住宿費。
(七)畢業生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畢業時或畢業后3年內自愿到云南25個邊境縣(市)和迪慶州3個縣(市)基層單位工作、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經教育廳審核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國家給予三年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十一、檢查監督
嚴格按照國家及云南省有關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盡職盡責,秉公辦事,公平公正地組織開展招生、考試、錄取等各項工作。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將全程參與整個春季招生考試、職教高考工作過程,向社會公開投訴電話,熱情為廣大考生服務,實施陽光招生。
紀檢監督投訴電話:0871--68863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