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六盤水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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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盤水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5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5年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特制定六盤水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5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類考試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六盤水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辦學層次:專科
學校性質:公辦
學校地址:貴州省六盤水市水城區以朵大道8號
六盤水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是2018年1月經貴州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置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專科學校。學校東鄰安六高速鐵路六盤水東站、西接杭瑞高速公路六盤水東站,背靠以朵森林公園。規劃占地面積934畝。現有建筑面積12.9萬平方米,其中結合人才培養方案和專業技能需求的實訓室38間。
學校秉承“勤奮學習、勤勞奉獻、勤儉創業,敢于創新、敢于前行”的精神,堅持把培養專業化學前教育教師作為辦學基礎,緊緊圍繞“服務好學齡前兒童發展”目標,構建以學前教育專業為核心、學前教育關聯學科并重的專業格局,培養具有深厚人文情懷、嚴謹科學態度、創新發展精神、教育教學實踐能力扎實、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高素質專業化的技術技能型人才,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
學校現開設學前教育、早期教育、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藝術設計、書畫藝術、舞蹈表演、舞蹈教育、美術教育、音樂教育、現代教育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共 11 個專業,在校生近4900人。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黨政主要領導任組長,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凡屬考試、錄取中的重大問題,須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招生就業處是學校組織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條 學校成立由校紀委和有關部門組成的招生工作監督小組,負責監督招生工作各項政策的貫徹落實,確保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招生計劃詳見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貴州省2025年高職(專科)分類考試招生專業目錄。
第五章 報名時間、方式及流程
第七條 報名條件:
(一)高中類
1.滿足貴州省報名條件;取得普通高中畢業證的2023屆及之前畢業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須完成11門課程考試,考試成績8門課程達到C等及以上等次;2024屆、2025屆高中畢業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須完成10門課程考試,每個科目須達到合格。
2.美術教育、音樂教育、舞蹈教育、藝術設計、書畫藝術、舞蹈表演等專業性較強,考生原則上需具有相應或相近專業學習基礎或專業特長。
(二)中職類
1.滿足我省報名條件;取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
2.美術教育、音樂教育、舞蹈教育、藝術設計、書畫藝術、舞蹈表演等專業性較強,考生原則上需具有相應或相近專業學習基礎或專業特長。
第八條 報名時間及方式:符合我校報考條件的考生,登錄貴州省招生考試院官網,根據貴州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分類考試招生專業目錄》和我校的招生章程填報志愿。
(一)報名時間:2025年3月10日9:00至3月14日18:00。
(二)征集志愿
按照貴州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征集志愿時間,符合報考條件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登錄貴州省招生考試院官網,填報我校的專業志愿和選擇服從調劑選項。
征集志愿錄取成績原則上使用第一輪錄取時成績,對跨校、跨專業參與征集志愿的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
第九條 考試時間及內容:
(一)考試形式
1.高中類考生參加我校組織的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通過面試方式,測試考生是否具備從事所報考專業對應職業的基礎潛能和職業傾向,不進行文化考試。
2.中職類考生參加貴州省文化綜合考試和我校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我校組織職業技能測試包含專業能力測試和技術技能測試。專業能力測試采用筆試(機試)方式進行,職業技能測試采用面試方式進行。
(二)總成績計算
分類考試招生總成績為100分,其中文化素質(或文化綜合)成績占40%,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占60%。總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1.高中類:錄取成績由“文化素質+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組成,其中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滿分100分。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生的“文化素質”為“學業水平考試11門科目原始成績之和×2/3÷11”,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考生的“文化素質”為“合格性考試10門科目原始成績之和÷10”,錄取成績滿分100分,其中文化素質成績占40%、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占60%。
2.中職類:錄取成績由“文化綜合考試”和“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組成,其中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滿分100分。錄取成績滿分100分,其中文化綜合考試成績占40%、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占60%。文化綜合考試成績換算公式為:《文化綜合》考試卷面成績÷3。
(三)我校組織測試的時間及地點
1.測試時間
(1)高中類:職業適應性測試時間為3月23日。
(2)中職類:文化綜合考試模擬測試(測試系統)時間為3月21日,文化綜合考試時間為3月22日, 職業技能測試時間為3月23日。
2.測試地點:貴州省六盤水市水城區六盤水幼專校內。
3.特別提示:考生須持身份證、準考證參加測試。
(四)測試內容及分值
1.高中類考生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內容包括口語表達、溝通能力、專業素質、特長展示。測試分值為100分。
2.中職類考生職業技能測試含專業能力測試和技術技能測試。專業能力測試內容為教育部發布的中職專業教學標準中核心專業知識,技術技能測試為教育部發布的中職專業教學標準中核心技術技能。職業技能測試(專業能力測試+技術技能測試)分值為100分。
3.藝術類專業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高中類)、職業技能測試(中職類)具體內容如下:
(1)美術教育、書畫藝術、藝術設計專業:素描頭像。
(2)音樂教育:聲樂、器樂(除鋼琴外其他樂器考生自備)二選一,樂理視唱。
(3)舞蹈教育、舞蹈表演專業:形體展示,舞姿能力展示。
注:
1.普通類專業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均只測試考生填報的第一專業,填報多個專業志愿的測試成績互認。
2.藝術類專業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均只測試考生填報的第一專業,藝術類專業僅限于相近專業成績互認。
(五)免試
我校實行免試政策,即考生填報我校專業志愿且報名條件符合我省免試條件,經學生申請、學校審核,符合以下條件的給予免試。
1.在校期間獲教育部牽頭舉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牽頭舉辦的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二等獎及以上的中職生可免試進入我校學習,專業須相同或相近。
2.參加2025年全省普通高考藝術類專業統考且成績在專科合格線以上的考生,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測試成績按80分計,不需參加學校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高中類)、職業技能測試(中職類)。
3.考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不需參加我校組織的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考生的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按100分計。
(1)填報相同或相近專業的,在校期間獲省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牽頭舉辦的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市州級選拔賽二等獎及以上的;
(2)填報藝術類相近或相同專業的,參加2025年全省普通高考藝術類專業統考且成績在本科合格線以上的;
(3)填報藝術類音樂教育專業的,獲得全國音樂等級考試6級及以上的;
(4)填報藝術類美術教育、藝術設計、書畫藝術相近或相同專業的,獲市州級美術類競賽或展覽一等獎及以上或省級美術類競賽三等獎及以上的;
(5)填報藝術類舞蹈教育、舞蹈表演專業的,獲得中國民族民間舞和中國舞等級考試6級及以上的。
凡符合以上免試條件的,考生本人須在3月17日至3月18日工作日期間,將有關證明材料(身份證掃描復印件、獲獎證書原件掃描復印件各1份)交到學校行政中心三樓307室招生就業處,在學校招生工作監督小組監督下,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開展初核、復核、公示工作。
第六章 錄取原則
第十條 錄取原則
學校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試院的有關招生錄取政策和規定,嚴格遵守招生工作“六不準”“ 十嚴禁”和“30個不得”等紀律規定,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錄取具體規則如下。
(一)根據考生填報我校志愿專業順序和我校各專業招生計劃數,依據考生分類考試招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總成績相同,普通類專業按考生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藝術類專業按照考生全省普通高考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二)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若考生所填報專業錄取滿額,則根據考生填報志愿情況,服從專業調劑的,按考生分類考試招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錄取到我校其他未錄滿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三)考生若同時填報普通類專業和藝術類專業,則需根據具體的報考專業,參照我校以上測試內容,分別參加對應的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符合對應免試的,需按時、按規定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四)考生同時填報多個普通類和藝術類專業志愿的,則根據志愿的填報順序,按照報考的第一個普通類專業和第一個藝術類專業分別進行測試。
(五)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考生的職業技能適應性成績或職業技能成績,僅限于相同或相近專業錄取,跨專業成績無效。
(六)報考我校普通類專業、藝術類專業的所有考生,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須達到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總成績的60%。
(七)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凡考生體檢結論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校將不予錄取。
(八)學校按要求將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報省招生考試院,錄取結果以省招生考試院的公示為準。考生可登錄省招生考試院網站查詢錄取結果。
(九)經省招生考試院批準錄取到我校的考生,錄取通知書預計在2025年9月1日前由郵政EMS寄送。
(十)凡通過弄虛作假、提供虛假材料等方式獲得錄取資格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錄取。
第十一條 經學校公示確認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25年全國普通高考的考試。
第七章 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政策
第十二條 嚴格按照貴州省物價主管部門批準的項目標準執行。
第十三條 獎學金政策: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等,嚴格按有關規定評選。
第十四條 助學金政策:學校開通了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生源地教育局申請辦理助學貸款;對家庭經濟仍有困難的同學,學校執行國家有關“助、貸、勤、減、免、補”等多項措施,幫助其完成學業。
第八章 學歷證書的頒發
第十五條 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六盤水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專科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第十七條 本章程由六盤水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858—8681259 0858—8681408
監督電話:0858—8681578
官方網址:http://www.lpsyz.cn
微信號:LPSYESFGDZKXX
學校詳細地址:貴州省六盤水市水城區以朵街道住武社區以朵大道8號(六盤水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郵 編:553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