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鹽城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提前招生簡章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鹽城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提前招生簡章,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專業、招生計劃、收費標準、錄取規則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鹽城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5年高職提前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以及江蘇省教育廳關于2025年高職提前招生的有關文件精神,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結合學校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簡章。
第二條 學校名稱為鹽城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代碼為1372,是經省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專科學校,學制三年。學校地址為鹽城市高職園區學海路28號(學海路校區)、鹽城市高職園區海洋路28號(海洋路校區),郵政編碼為224005。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機構是鹽城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作為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及決策機構,全面領導學校的招生工作,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訂學校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計劃及錄取規則,并對招生重大事項做出決策。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組織實施機構是招生就業工作辦公室,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辦法,負責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五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實行全程監督,監督具體實施部門規范操作,嚴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確保錄取結果公平、公正。申訴電話:0515-89966238。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高考人數、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提前招生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后,確定學校提前招生計劃。招生專業及計劃數以教育主管部門核定為準。
第四章 報名考試
第七條 招生對象
已參加2025年江蘇省普通高考報名的考生。
第八條 報名條件
1.考生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10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并取得成績。具體報考所需“合格”門數要求如下:
2.我校所有專業對高考外語語種的報考要求不限,但高職提前招生校測筆試外語科目僅設英語或日語,新生入學后外語課程安排英語或日語語種。
3.考生的身體條件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如色盲、色弱不可以報學前教育、特殊教育、體育教育專業,色盲不可以報美術類相關專業等。
第九條 志愿填報
1.填報時間:第一輪志愿填報時間:2025年3月6日-8日,填報截止時間為3月8日17:00;第二輪志愿填報時間:2025年4月9日9:00至15:00。如第一輪已完成招生計劃,將不再接受第二輪報名申請。
2.填報網址:省教育考試院高考綜合業務信息管理系統(網址為:gk.jseea.cn)的高職院校提前招生申請平臺。
3.考生可填報6個專業并明確專業調劑意向。
4.我校藝術類(音樂、美術、舞蹈)專業限2025年高考報名報考科類為相應科目的藝術類考生報考,需參加相關專業省統考且成績合格。體育類專業限2025年高考報名報考科類為體育類的考生報考,需參加我校組織的體育加試。體育特長生可報考我校普通類和體育類專業,需參加我校組織的體育加試。
第十條 校測安排
校測工作在江蘇教育考試院指導與監督下,由我校與徐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蘇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無錫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宿遷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聯合組織命題、考試和評分。
1.校測對象:所有填報我校志愿的考生均須參加校測,其中報考普通類(師范)專業的考生需參加筆試和面試,報考體育類專業的考生需參加筆試和體育加試,報考普通類(非師范)專業和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只需參加筆試,藝術類考生的專業省統考成績計入總分。
2.校測時間:提前招生校測和錄取工作分兩輪進行。第一輪校測面試時間為3月13日,筆試時間為3月15日,第二輪校測時間為4月13日。已完成公布計劃的專業不再進行第二輪招生錄取。
3.校測方式:筆試、面試、體育加試。
4.校測內容、參加對象及分值:
項目 | 參加對象 | 內容 | 分值 |
筆試 | 所有考生 | 語文、數學、外語(英語或日語)及職業適應性測試 | 300分 |
面試 | 報考學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專業的考生 | 語言、形體、音樂、美術 | 每項100分,共400分 |
報考音樂教育專業的考生 | 語言、形體、音樂 | 音樂200分,其他每項100分,共400分 | |
報考美術教育專業的考生 | 語言、形體、美術 | 美術200分,其他每項100分,共400分 | |
體育加試 | 報考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及體育特長生 | 身體素質測試(100米跑、立定三級跳遠)+專項測試(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網球、健美操、武術、體操、跆拳道中的項目選一種) | 加試總分值為100分,其中100米跑和立定三級跳遠測試得分各占20%,專項測試得分占60% |
5.校測地點:筆試地點在我校學海路校區(鹽城市學海路28號),體育加試地點在我校海洋路校區(鹽城市海洋路28號),面試采用線上雙機位考試模式,具體安排及要求將在學校官網另行公布,請考生務必及時關注并遵照執行。
6.筆試命題依據高中課程標準,體育專業加試以江蘇省普通高校招生體育類專業省統考考試方案(修訂)標準進行分級評分。
7.考生應“誠信”參考,凡在提前招生考試中違規的,一經查實,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等嚴肅處理。考生的違規情況將上報省教育考試院,記入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8.體育特長生計劃30名,僅在第一輪招生,納入提前招生總計劃,每個專業錄取不超過3名。考生按照正常流程報名后,還須至學校招生信息網下載、填寫特長生報名表,準備相關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電子稿請于3月9日20:00前(逾期不再受理),發送學校郵箱ycygzzjb@163.com,郵件名稱:姓名+體育特長生。我校將于專業加試前現場核驗材料原件。體育特長生招生辦法詳見學校招生信息網《鹽城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5年提前招生體育特長生招生辦法》。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錄取原則
錄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試院領導下,學校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
第十二條 體育特長生劃線原則
體育特長生根據計劃數和考生成績,單獨劃線提前錄取,其中筆試合格分為100分,體育加試合格分為60分,筆試和體育加試低于合格分均不予錄取。報考體育特長生未被錄取的考生,根據其網上報名時的志愿信息納入普通報考類型進行錄取,同時須符合相應專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合格門數要求。
第十三條 政策加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學校予以加分錄取:
1.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可加10分;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加20分。
2.烈士子女可加20分。
3.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可加5分。
第十四條 總成績計算
1.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10門科目,每“合格”一門折算為10分,“不合格”為0分,滿分100分。
2.普通類(師范)專業考生總成績=學業水平測試折算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政策加分。
3.普通類(非師范)專業考生總成績=學業水平測試折算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
4.藝術類專業考生總成績=學業水平測試折算成績+筆試成績+專業省統考成績+政策加分。
5.體育類專業及體育特長生總成績=學業水平測試折算成績+筆試成績+專業加試成績*4+政策加分。
第十五條 同分排序
1.普通類(師范)專業按考生總成績擇優錄取,同分情況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學業水平測試折算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依次排序錄取。
2.普通類(非師范)專業按考生總成績擇優錄取,同分情況按筆試成績、學業水平測試折算成績、筆試語文數學成績之和、筆試語文成績、筆試數學成績、筆試外語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依次排序錄取。
3.體育類專業按考生總成績擇優錄取,同分情況按體育加試成績、筆試成績、學業水平測試折算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依次排序錄取。
4.藝術類專業按考生總成績擇優錄取,同分情況按專業省統考成績、筆試成績、學業水平測試折算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依次排序錄取。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六條 校測費用按照蘇價費〔2007〕423號文件等有關規定,筆試費用60元/生,面試或體育加試費用60元/生。
第十七條 學費、住宿費標準
學費按照蘇價費[2014]136號文件執行。住宿費按照蘇價費[2002]369號、蘇財綜[2002]162號文件執行。
第十八條 獎助學政策
我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學生按規定可享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鹽城市“黃海明珠”大學生獎學金,同時還設立校獎學金,對成績優異的學生給予獎勵。
學校每年撥出專款為部分特困生減免學費,設立勤工助學崗位,為困難學生發放生活補助,應急資助等資助。新生可憑錄取通知書到戶籍所在地相關部門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
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學生可享受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及各類優惠政策,退役復學后在校期間全部享受國家助學金。學校每年撥出專款為部分特困生減免學費,設立勤工助學崗位,為困難學生發放生活補助等資助。新生可憑錄取通知書到戶籍所在地相關部門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
第十九條 學生入學后可于第一學年第一學期末提出轉專業申請,提前招生錄取學生轉專業只能轉入有提前招生的專業,經資格審查、考試考核后符合條件者可轉入其它相關專業。
第二十條 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鹽城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按照省教育考試院文件規定,已被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6月份的普通高考和任何其他形式的錄取。確需參加高考的,須向高考報名地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參加,但不再參加錄取。未被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全國統一高考。
第二十二條 其他事項
(一)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事先向學校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二)考生在參加高等學校招生考試過程中有嚴重不誠信行為或高考電子檔案中有不誠信記錄的,我校不予錄取。報到時,學校按有關規定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
(三)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入學資格及體檢結果進行復核,復核不合格者,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三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15-89966222 89960222 88576686
招生監督電話:0515-89966238
招生網址:http://zsjyc.yyz.edu.cn/
微信公眾號:ycyzzjb
咨詢QQ群:451779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