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首都經濟貿易大學研究生報考條件-考研要求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首都經濟貿易大學研究生報考條件,以下是具體要求,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報考條件
第六條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學歷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9月1日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網上確認時必須提供所在培養單位開具的退學證明或同意報考的證明。
第七條 報名參加以下專業學位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六條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
(二)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六條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報考)。
(三)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六條中第(一)、(二)、(三)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博士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四)報名參加除法律(非法學)、法律(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第六條中的各項要求。
第八條 報名參加單獨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符合第六條中第(一)、(二)、(三)各項的要求。
(二)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后連續工作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干,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在職人員;或獲碩士、博士學位后工作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在職人員。
第九條 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tm)填報志愿并參加復試。在規定截止日期仍未落實錄取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已被我校錄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其他符合免初試資格(如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員等)的考生,應在國家規定的全國統考報名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報名。
推免生接收辦法由我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制定并另行公布,具體參見《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25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辦法》。
第十條 在境外獲得的學歷證書必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方可報考。
第十一條 黨校學歷及軍隊學歷證書必須通過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的認證方可報考。
第十二條 我校會計學院會計學(學術學位)、會計(專業學位)、審計(專業學位);勞動經濟學院應用經濟學(學術學位)、社會保障(學術學位);財政稅務學院財政學(學術學位)、稅務(專業學位)、資產評估(專業學位);法學院法學(學術學位)、法律(法學)(專業學位)、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馬克思主義學院馬克思主義理論(學術學位)等不接收同等學力考生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