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研究生報考條件-考研要求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研究生報考條件,以下是具體要求,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報考條件
第十一條 報考我校碩士研究生的考生,應當符合《管理規定》第十五條所列條件和下列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良好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第十二條 報考我校公安學科碩士研究生的考生(限報“非定向就業”類別,但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專項招生計劃的考生須報“定向就業”類別),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二)入學時年齡不超過二十七周歲(即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符合公安院校公安學科研究生招生政治考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合格標準;
(四)應為非在職人員,或者不在工作試用期或約定服務期內、入學前能與用人單位解除工作關系的在職人員。
第十三條 報考我校警務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限報“定向就業”類別),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應為公安機關和移民管理機構及所屬單位的在職人民警察,入學時應具有2年以上警務工作經歷(即2023年8月31日前參加公安工作);
(二)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三)入學時年齡不超過四十五周歲(即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體健康,未患《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第一條所列疾病;
(五)現實表現良好;
(六)所在工作單位同意報考(復試前須由工作單位書面出具同意就讀意見);
(七)報考公安技術研究方向的,本科所學專業應為理學或工學門類下的專業。
第十四條 報考我校法學、國家安全學一級學科下各二級學科和法律、電子信息、公共管理專業學位(以下合稱其他學科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未患《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第一條所列疾病,五官端正,四肢健全,體態良好;
(二)現實表現良好。
第十五條 報考我校法律(非法學)、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還應當符合《管理規定》第十六條所列條件。
第十六條 報考我校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限報“定向就業”類別),還應當符合《管理規定》第十六條所列條件和下列條件:
(一)應為公安機關和移民管理機構及所屬單位的在職人民警察;
(二)所在工作單位同意報考(復試前須由工作單位書面出具同意就讀意見)。
第十七條 報考我校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專項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當符合《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所列條件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下達2025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的通知》有關要求。
第十八條 報考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當符合《管理規定》第二十四條所列條件。
第十九條 報考我校對口支援西部地區高等學校(新疆警察學院)專項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符合教育部有關通知要求。
第二十條 以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入學時已取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證書滿2年(即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或已取得本科結業證書;
(二)英語能力達到以下水平: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426分,全國高等學校英語專業四級考試≥60分(須為近五年內成績,即2019年9月1日后參加考試);
(三)近五年公開發表3篇及以上與報考學科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
(四)已補修與報考學科專業相同或相近專業的本科專業核心課程(須由補修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第二十一條 報考我校全日制招生計劃的考生,原則上應能脫產攻讀。報考我校非全日制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在職人員(限報“定向就業”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