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山東英才學院高職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山東英才學院高職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專業、招生計劃、收費標準、錄取規則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山東英才學院2025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為積極探索多種形式選拔學生的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5年高職(專科)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函〔2025〕1 號)文件精神,我校2025年在部分高職(專科)專業中實施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為確保我校2025年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努力實現依法治招和公正合理地選拔新生,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英才學院2025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二條 山東英才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綜合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山東英才學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名稱:山東英才學院 學校代碼:13006
第五條 學校地址:
南校區:山東省濟南市高新區英才路2號;郵政編碼:250104;
北校區:山東濟南濟陽崔寨鎮北趙村附近;郵政編碼:251401
第六條 學校類型:民辦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八條 學校成立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凡屬考試、錄取中重大問題,一律集體研究決定。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班子和招生辦公室負責人組成。山東英才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考試工作人員團隊選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認真負責、作風正派、辦事公道的教師和管理人員組成。凡有直系親屬當年報考者按規定禁止參與招生考試錄取工作。
第九條 我校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實行“考錄分離”的原則。健全監督機制,實施“陽光工程”,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考試、錄取工作全程監督,嚴格按照向社會公布的招生方案進行,接受社會的監督,確保考試、錄取工作公平、公開、公正,受理舉報或投訴電話為:0531-88253032。
第四章 報名與招生計劃
第十條 報考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報名條件。考生須通過山東省 2025年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報名后,方可參加單獨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
(二)思想政治品德和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照教育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執行。
(三)各專業招收男女生的比例沒有限制。
第十一條 招生計劃
(一)招生對象:2025年高職(專科)單獨考試招生(以下簡稱單獨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開展,社會人員報考應取得高中階段教育畢業證書或具有同等學力;高職(專科)綜合評價招生(以下簡稱綜合評價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開展。
(二)招生計劃:我校2025年安排單獨招生(普通類)計劃1500人,單獨招生(退役軍人類)計劃50人,綜合評價招生計劃780人。招生計劃可在招生類別和專業間調劑使用,具體分專業招生計劃在我校官方網站另行通知。
(三)我校參照2025年山東省春季高考統一考試專業類別考試模塊,結合學校專業建設情況,合理確定本校招生專業對應的春季高考統一考試專業類別。
第十二條 考試科目
單獨招生采取“文化素質+專業技能”的考試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總分為 430 分,專業技能測試成績 230 分,文化素質考試成績 200 分,均以原始成績計入總分。專業技能測試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測試成績本校認可。文化素質考試由我校單獨組織。
單獨招生中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參加文化素質考試與專業技能測試,參加我校組織的素質測試。
綜合評價招生采取“綜合素質評價+素質測試”的方式進行。
第十三條 考試報名
(一)報名網址: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招生平臺 https://wsbm.sdzk.cn/gzdz/
(二)報名時間:2025年2月18日—21 日
(三) 注意事項:參加單獨招生的考生須根據春季高考報考的專業類別選報專業,選報專業對應的專業類別應與本人春季高考報考的專業類別一致。
(四)報名參加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參加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的 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體檢。不參加體檢或體檢項目不完整將影響考生后續錄取信息報送并無法正常進行學籍注冊。
(五)參加單獨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考試的考生須到我校官方網站繳納文化素質考試等相關費用。未在規定時間繳納相關費用的考生將視為自行放棄報名及考試資格;我校2025年單獨招生與綜合評價招生考試收費標準按照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高校組織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批復》(魯發改委價格〔2024〕58號)要求執行。
(六)考試時間:單獨招生文化素質測試、退役士兵素質測試、綜合評價招生素質測試考試時間安排在2025年3月1日—3月3日,具體考試時間在我校官方網站另行通知。
春季高考技能測試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考生參加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組織的春季高考統一考試招生專業技能測試,測試成績由我校認可,按考生實際得分計入總分。
(七)考試方式:2025年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考試科目采取上機測試、面試等形式,請于考前登錄我校官方網站查詢。
第五章 錄取
第十四條 錄取原則
(一)單獨招生(普通類)錄取
參加單獨招生的考生由我校依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分專業擇優錄取,考生綜合成績由文化素質考試與專業技能測試原始成績相加構成。綜合成績相同時,單獨招生考生按文化素質考試成績排序。
單獨招生考生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文化素質考試。只參加春季高考技能測試,沒有參加文化素質考試的考生,我校一律不予錄取。
單獨招生考生只參加文化素質考試,沒有參加春季高考技能測試,我校根據其文化素質考試成績擇優錄取。
(二)單獨招生(退役士兵類)錄取
參加單獨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由招生高校依據素質測試或面試成績由高到低分專業擇優錄取。
(三)綜合評價招生錄取
我校組織有關專家、教師等專業人員,按照考生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和辦法,對考生的高中階段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材料進行研究分析,采取集體評議等方式對考生綜合素質情況做出客觀評價并形成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成績。考生綜合成績由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和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構成,學校依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往低分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照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成績排序。
(四)專業計劃調整原則
我校劃定各類別考生各專業錄取資格線,低于資格線的考生不予錄取。錄取資格線劃定后,將缺額計劃適當調整到報考人數較多專業。
第十五條 錄取公示
我校嚴格按照錄取規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確定擬錄名單,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擬錄考生名單在我校招生信息網公示。公示期間我校不接受考生修改及放棄志愿申請。公示結束后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第十六條 成績復合及申訴。考生本人對成績如有疑問,可按規定向我校提出成績復核申請。
第六章 收費退費及資助政策
第十七條 收(退)費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市場監管局《關于規范民辦高校收費管理的通知》(魯發改價格〔2024〕608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2〕17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資格復查及證書頒發
第十九條 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須參加由學校組織的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和入學資格復查,如發現偽造材料取得報考資格者、冒名頂替者或體檢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條 按照山東省教育廳規定,凡被我校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山東省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及錄取。
所有通過高職(專科)單獨考試招生(含退役士兵類)與綜合評價招生形式錄取的考生均以全日制方式進行培養,確保人才培養質量。
被我校錄取的單獨招生學生與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錄取的考生,在校期間享受相同的待遇,學業期滿,成績合格,頒發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學生相同的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頒發證書的學校名稱為山東英才學院。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我校不設招生代理,對以山東英才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山東英才學院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31-88253000,0531-88253001
監督電話:0531-88253032
傳真:0531-88257501
學校網址:http://www.sdycu.edu.cn
學校招生網網址:http://zsw.sdycu.edu.cn/
電子郵箱:zsbycx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