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西安文理學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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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學院2025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學校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以及教育部、陜西省教育廳有關高校招生政策和規定,結合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西安文理學院202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名稱:西安文理學院。學校標識碼:4161011080。英文校名:“Xi’an University”。辦學層次:本科、研究生。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六條 辦學地址:
高新校區:陜西省西安市雁塔區科技六路1號。
書院校區:陜西省西安市碑林區書院門63號。
第七條 學歷與學位證書: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修滿規定學分,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法》規定者,頒發“學士學位證書”。頒發學歷與學位證書學校名稱為:西安文理學院。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貫徹落實教育部及省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招生工作政策,執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學校黨委行政關于招生工作決議,研究學校招生改革重大問題,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第九條 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是執行國家和省級教育主管部門以及學校制定的招生政策、規定,組織進行有關招生工作的調查研究;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組織做好招生宣傳和新生錄取工作,協調處理招生過程中的各項事宜。
第十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學校執行生源省份招生計劃編制政策要求,綜合改革省份,按照新高考改革模式編制招生計劃,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照專業編制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 學校視覺傳達設計、公共藝術、數字媒體藝術三個專業按照設計學類編制招生計劃,大一年級為基礎課程教學,大二年級開始分專業培養;其他按照院校專業組編制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學校招收的地方公費師范生面向陜西省招生。延安市定向就業公費師范生為學前教育和小學教育專業,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住宿費。
公費師范生計劃設置為提前批次,高考總分達到陜西省本科錄取控制線的考生均可報考。考生被錄取后須與學校及定向就業縣(區)教育局簽訂“公費師范生教育培養協議書”,畢業后由定向就業縣(區)按計劃安置就業。
第十四條 學校招收的定向陜西省部分縣(區)就業的文物全科人才公費生,按照陜西省教育廳、陜西省文物局有關規定進行招生錄取。文物全科人才公費生計劃設置為普通本科批次,高考總分達到陜西省本科錄取控制線的考生均可報考,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住宿費。
文物全科人才公費生錄取后須與學校,定向就業縣(區)所在地文物、人社、編制等部門簽訂培養協議,畢業后由定向縣(區)按計劃安置就業,服務期限5年。不簽署培養協議視為放棄入學報到資格。在校培養期間和服務期內因各種原因需要放棄定向就業資格的,按照違約辦理。
第十五條 學校面向全國招生。在各?。▍^、市)的計劃以教育部審批后各省(區、市)招生部門公布為準。學校本科預留計劃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于解決同位次考生的錄取及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問題。
第五章 招生錄取
第十六條 學校貫徹“兩依據一參考”的招生錄取規定,按照“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德、智、體、美、勞、身體健康狀況全面合格的情況下,以所填報專業志愿和投檔成績為依據,公平競爭,公正錄取。
第十七條 學校根據各?。▍^、市)生源情況和相關規定確定投檔比例。執行“分數優先”錄取原則,按照分數(位次)高低進行排序,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志愿要求。
第十八條 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安排專業,對于專業志愿無法滿足但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照投檔成績由高到低,結合體檢結論、專業相關限制等情況調劑到計劃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取滿額;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九條 學校認可各省(區、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有關規定,并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績排序錄取。
第二十條 英語專業不要求有外語口試成績,但要求考生的外語應試語種為英語。其他專業考生不限制應試語種,但入校后必須選擇英語作為第一外語公共課。
第二十一條 體育教育專業承認各省統考成績,執行生源省份錄取規定;男、女生比例不限,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
第二十二條 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執行生源省份招生考試機構統一規定的批次設置、投檔規則和錄取原則。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省統考成績均達到藝術類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基礎上,依據進檔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省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的綜合成績進行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若生源省份有規定的執行生源省份規定,若生源省份沒有規定,文化課成績高的優先錄取。戲劇影視文學專業執行各省錄取批次規定,按照普通類文化課成績單獨編組,授藝術類學位,僅錄取有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三條 報考師范類特別是定向就業公費師范生的考生身體條件除符合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外,還須符合陜西省教育廳、原陜西省衛計委頒布的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標準。
第二十四條 學校招收的中國教育國際交流協會“ICC國際創意學院”國際創意課程項目“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物聯網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小學教育”“會計學”“體育教育”“視覺傳達設計”“音樂學”等8個專業僅錄取有志愿考生,入學后不得轉入普通專業。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校3個月內,學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和資格復查,若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將取消入學資格。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二十六條 學校嚴格按照陜西省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第二十七條 學校建立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多種方式并舉的獎助體系。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國家資助:1.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10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每生每年6000元。2.國家助學金:一般困難每生每年3200元;特別困難每生每年42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700元。3.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生源地縣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每生每年不超過20000元。服兵役學生國家教育資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20000元。
學校資助:學校設有校級獎學金和助學金。同時為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培養學生自立自強、創新創業精神,增強學生社會實踐能力,學校設有勤工助學崗位,按照雙向選擇的原則,簽約上崗,按規定計酬發放。
社會資助:學校接受并設立社會團體和個人慈善捐助,現有“民建投集團”助學金、“未來鮮森扶貧專柜”助學金、廣州市“視源公益慈善基金會”獎學金、華海 “最懂西安”獎學金等,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八條 西安文理學院通訊方式為:
通訊地址:陜西省西安市科技六路1號
郵編:710065
電話:029-88221619/88221907
傳真:029-88258519
學校官網:www.xawl.edu.cn
招生信息網:zsb.xawl.edu.cn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學校招生信息和錄取結果將通過本科招生信息網、招生辦微信公眾號及時發布。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假冒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條 本章程適用于西安文理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