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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更新:2025-3-3 15:44:13    發布:大學生必備網

2025年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專業、招生計劃、收費標準、錄取規則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切實做好高職提前招生工作,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等有關文件精神,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高職提前招生章程報送要求,結合學校往年招生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二條學校全稱為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是全日制省屬公辦高職院校,頒發普通高等學校專科(高職)畢業證書,由教育部學信網注冊備案。學校國標碼12866,浙江省招生代碼0051。學校地址為中國浙江省杭州市錢塘區白楊街道學正街66號。

第三條學校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國際職業技術教育與培訓聯系中心、國家“雙高”計劃建設單位、國家優質專科高等職業院校、首批國家優秀骨干高職院校、全國職業院校數字校園建設樣板校、國家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基地,浙江省國際化特色校、浙江省雙創示范基地、入選全省高校黨建工作示范高校。教育部重點建設的中國特色高水平專業群1個,省級高水平專業群1個,教育部骨干專業6個,建有國家級生產性實訓基地2個,國家級協同創新中心1個,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1個,國家級職業教育教師教學創新團隊2支,全國行指委委員11名,其中副主任2名。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一等獎2項、二等獎3項。獲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優秀校園文化建設成果特等獎、教育部全國高校平安校園建設優秀成果一等獎、中央綜治委首屆平安校園建設優秀成果三等獎。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四條 學校2025年提前招生專業學制均為3年,學費按照浙江省物價部門批復的2025年各專業收費標準執行,另行公布。具體招生專業、科類、人數如下:

序號專業名稱(高職)2025計劃數學費標準招生對象
A1市場營銷256000元/年普高招生考生
A2供應鏈運營406000元/年
A3金融科技應用406000元/年
A4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356600元/年
A5中小企業創業與經營506000元/年
A6表演藝術239000元/年
A7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206000元/年
A8空中乘務366600元/年
A9現代物流管理(中英合作)6015000元/年
B1中小企業創業與經營256000元/年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商業類
B2中小企業創業與經營256000元/年外貿類
B3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206000元/年旅游服務類
B4空中乘務86600元/年旅游服務類
B5空中乘務86600元/年文秘類
B6空中乘務86600元/年其他類(學前教育)
B7表演藝術39000元/年其他類(學前教育)
B8表演藝術49000元/年藝術類(時裝表演)
合計:430 

第四章報名與考試

第五條 由學校自主命題,自行組織考試。

第六條 實施進程安排。

時間進程

2024年12月-

2025年1月

完成提前招生方案的申請和報批工作。
2025年1月—3月做好學校提前招生的宣傳工作。
3月1日—3月25日9:00考生訪問學校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zsb.zjtie.edu.cn)報名,確認報名信息無誤后下載《報名確認表》備用。

3月29日8:30-15:30

1. 報考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空中乘務、表演藝術專業的考生進行身體初檢。

2. 報考中小企業創業與經營專業的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參加初試。

4月5日1.公布分數線,查詢獲得綜合測評資格考生名單。
2.上線考生于4月8日前上傳相關材料,具體要求詳見《考生須知》。
4月5日—6日上線考生登錄我校招生信息網在線繳費。
4月10日考生打印準考證,查詢測試的具體時間和地點。
4月12日考生攜帶身份證件參加綜合測評。
4月底至5月7日前公布考生總成績。
5月7日前學校分“擬錄取”“備錄(含順序號)”和“未錄取”確定各考生錄取情況。
5月7日8:30-17:30學校將擬錄取、備錄取(含順序號)和未錄取名單提交至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
5月9日8:30-17:30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擬錄取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5月10日8:30-17:30學校根據缺額計劃將備錄考生遞補為擬錄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務平臺。
5月11日8:30-17:30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遞補后轉為擬錄取的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5月12日8:30-17:30學校根據缺額計劃將備錄考生遞補為擬錄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務平臺。
5月13日8:30-17:30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遞補后轉為擬錄取的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5月14日8:30-17:30如仍有缺額計劃和備錄考生,繼續遞補。
5月16日結束網上錄取。
5月17日—30日公示錄取名單。
5月31日根據公示結果形成最終錄取名冊。
6月1日后郵寄錄取通知書,具體日期待定。

第七條報考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無任何違法犯罪記錄、在校期間無違紀處分(已撤銷違紀處分的考生允許報考)。

2.已經辦理浙江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高職單獨考試招生考試報名手續并取得報名號的高中(中職)畢業生。單獨考試招生考生職業技能操作考試成績合格。

3.身體條件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4.每位考生限報一個專業,只參加該專業的綜合測評。考生根據各專業限定的招生對象進行報考。

5.報考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專業的考生,身體須符合下列要求:

(1)身高要求:女性160cm(含)-172cm(含),男性170cm(含)-185cm(含);

(2)形象要求:五官端正,笑容親切,身材勻稱、無畸形,形象氣質佳,有較強的親和力;

(3)皮膚要求:身體任何部位不能有紋身,面部和四肢無明顯疤痕、胎記、紅斑等,無面部痤瘡和難以治愈的皮膚病;

(4)其他要求:無色盲、色弱、斜視及眼科慢性、復發性疾病;聽力不低于5米;無精神病史,無影響功能和身體的慢性疾病;口齒清楚,語言流暢;無口臭,無腋臭;深蹲無障礙。

6.報考空中乘務專業的考生,身體須符合下列要求:

(1)身高要求:女性163cm(含)-175cm(含);男性174cm(含)-185cm(含);

(2)形象要求:女性五官端正,微笑甜美,身材勻稱、無畸形,形象氣質佳,有較強的親和力;男性五官端正,體格健康,身材勻稱、無畸形,形象氣質佳,有較強的親和力;

(3)視力要求:每眼矯正或未矯正的遠視力達到0.7(C字表)以上;凡任一眼未矯正遠視力低于以上標準的,佩戴隱形眼鏡或眼鏡參檢;

(4)皮膚要求:身體任何部位不能有紋身,面部和四肢無明顯疤痕、胎記、紅斑等,無面部痤瘡和難以治愈的皮膚病;

(5)其他要求:無色盲、色弱、斜視及眼科慢性、復發性疾病;聽力不低于5米,且無影響耳壓功能的疾病;無精神病史,無影響功能和身體的慢性疾病;口齒清楚,語言流暢;無口臭,無腋臭。

7.報考表演藝術專業的考生,身體須符合下列要求:

(1)身高要求:女性163cm(含)以上;男性174cm(含)以上;

(2)形象要求:五官端正,身材勻稱、無畸形,形象氣質佳,符合時裝模特基本條件和素質;

(3)皮膚要求:面部無明顯疤痕、痤瘡、胎記、紅斑和難以治愈的皮膚病;

(4)其他要求:無色盲、色弱、斜視及眼科慢性、復發性疾病;無精神病史,無影響功能和身體的慢性疾病;口齒清楚,語言流暢;無口臭,無腋臭。

第八條報名費。表演藝術專業160元/人,其他專業140元/人。無特殊原因,報名資料和報名費不退還。

第九條網上報名。

符合條件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學校招生信息網,并在規定時間內繳費。未在規定時間繳費者視同自愿放棄,不得參加綜合素質測試。

第十條 身體初檢及初試。

報考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空中乘務、表演藝術專業的考生本人需在規定時間內到學校參加身體初檢,身體初檢合格者方可進入下一選拔環節;報考中小企業創業與經營專業的單獨考試招生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內參加初試(具體要求詳見《考生須知》),初試通過者方可進入下一步選拔環節。

第十一條 提前招生總成績組成。

所有專業滿分600分。普高招生考生滿分600分=高中學考折算分300分+綜合測評300分。單獨考試招生考生滿分600分=職業技能考試成績300分+綜合測評300分。

第十二條高中學考折算分和職業技能考試成績。

高中學考折算分取六門科目換算分值之和,滿分為300分,由語文、數學、外語和3門自選科目組成。其中,語文、數學、外語三門科目各科滿分60分;自選科目各科滿分40分,自選科目由學校從技術、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中選擇成績最優的三門,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為自選科目1、自選科目2、自選科目3。考生需在規定的時間內核對折算成績,換算如下表所示:

等級科目ABCDE
語文/數學/外語605040300
自選科目各科403224160

高中學考各科成績、職業技能操作考試成績、職業技能理論考試成績均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為準。外省轉入浙江省的考生,我校僅認可其已經過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認定的高中學考成績。對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兩項取該考生等級較高的一項成績計為技術科目高中學考等級成績。

第十三條 確定綜合測評名單。

普高招生考生:按高中學考成績換算分值之和從高分至低分,以各專業招生計劃500%的比例確定參加綜合素質測評名單。若出現同分,則這些考生均獲得參加綜合測評資格。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

序號專業名稱(高職)招生對象確定綜合測評名單
B1中小企業創業與經營商業類按學校初試測試成績從高分至低分,按照各類別招生計劃的500%比例確定參加綜合素質測評名單。
B2中小企業創業與經營外貿類
B3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旅游服務類考生身體初檢合格且職業技能操作考試成績合格即入圍綜合測評。
B4空中乘務旅游服務類
B5空中乘務文秘類
B6空中乘務其他類(學前教育)考生身體初檢合格,根據職業技能操作考試成績總分依次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各類別招生計劃的500%比例確定入圍綜合測評的名單。
B7表演藝術其他類(學前教育)
B8表演藝術藝術類(時裝表演)

若出現同分則這些考生均獲得參加綜合測評資格。

實際報考人數未達到該專業計劃數的一定比例時,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全部入圍。

獲得測試資格者需在規定時間內繳報名費。未繳報名費者視同自愿放棄,不得參加綜合測評。

第十四條 綜合測評

1.測試的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學校招生信息網通知。

2.測試內容和測試方式:

(1)供應鏈運營、金融科技應用、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共300分

項目序號內容分數 
面試1已掌握的知識程度和學習能力及專業相關適應能力90
2與專業相適應的形象氣質、興趣特長40
3人文與心理素質65
4語言表達與溝通能力50
5英語口語55

(2)市場營銷:共300分

項目序號 內容  分數 
面試1已掌握的知識程度和學習能力及專業相關適應能力85
2與專業相適應的形象氣質、興趣特長40
3人文與心理素質60
4語言表達與溝通能力60
5英語口語55

(3)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共300分

項目序號內容  分數 
面試1已掌握的知識程度和學習能力及專業相關適應能力60
2與專業相適應的形象氣質、興趣特長65
3人文與心理素質60
4語言表達與溝通能力60
5英語口語55

(4)現代物流管理(中英合作):共300分

項目序號內容分數 
面試1已掌握的知識程度和學習能力及專業相關適應能力90
2與專業相適應的形象氣質、興趣特長40
3人文與心理素質55
4語言表達與溝通能力40
5英語口語75

(5)空中乘務:共300分

項目序號 內容  分數 
面試1已掌握的知識程度和學習能力及專業相關適應能力60
2與專業相適應的形象氣質(職業適應度)70
3才藝表演25
4語言表達能力和心理素質80
5英語口語65

(6)表演藝術:共300分

項目序號 內容  分數 
面試1已掌握的知識程度和學習能力及專業相關適應能力60
2與專業相適應的形象氣質(職業適應度)70
3才藝表演25
4語言表達能力和心理素質90
5英語口語55

(7)中小企業創業與經營:共300分

項目序號內容  分數 
面試1已掌握的知識程度和學習能力及專業相關適應能力50
2創業與經營潛質85
3人文與心理素質55
4語言表達與溝通能力55
5英語口語55

3.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由考評組自行掌握。未參加面試的考生視為自愿放棄,不再計算總成績。

4.綜合測評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學校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定,實施“陽光工程”,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六公開”“六不準”,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六條 按照各專業考生的提前招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錄取原則,進行錄取。按招生計劃人數100%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按招生計劃數300%確定備錄取名單。

普高招生考生:若最低分考生出現同分,則優先錄取綜合測評成績優良的考生。若綜合測評成績也相同,則按照語文、數學、外語、技術、物理、地理、思想政治、歷史、化學、生物學次序優先錄取高中學考折算分高的考生,若再出現同分則優先錄取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優良的考生;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若最低分考生出現同分,則優先錄取綜合測評成績優良的考生,若綜合測評成績也相同,空中乘務、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表演藝術專業則按照職業技能考試成績優先錄取成績優良的考生;中小企業創業與經營專業則按照學校初試成績優先錄取成績優良的考生,若再出現同分,則按照職業技能考試成績優先錄取成績優良的考生。

如參加某一專業綜合測評人數少于或等于該專業招生計劃數,按照實際參加該專業綜合測評人數的90%(小數按四舍五入計算)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不再設置備錄。

第十七條 體檢。

1.各專業的考生參照教育部、衛生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在當地可承擔高考體檢工作的醫院自行完成體檢工作。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校將按“不予錄取”執行。體檢結果不適宜擬錄取專業學習的考生應在綜合測評前主動提交書面申請放棄錄取資格。

2.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空中乘務專業要求考生肝功能正常。報考這兩個專業的考生請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可承擔高考體檢工作的醫院的肝功能正常證明。部分服務型企業和航空公司的部分崗位可能會對員工乙肝表面抗原有要求,請考生在報考時慎重考慮。

3.空中乘務、表演藝術專業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報考此專業的考生請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可承擔高考體檢工作的醫院的證明。

第十八條 男女生比例: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九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將經學校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擬錄取考生名單和備錄取考生名單報送至浙江教育考試院指定的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上進行雙向選擇。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服務平臺查詢本人所報考各院校(專業)錄取情況。擬錄取的考生,可選定其中1所院校(專業)作為錄取結果。考生一輪選擇結束后,已被正式錄取考生的其他學校擬錄和備錄資格隨之失效。院校的缺額計劃再按上述流程,根據備錄順序遞補。備錄考生根據錄取進程,待轉為擬錄取后再登錄服務平臺選定錄取學校。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服務平臺選定錄取學校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該批次所有擬錄取資格。

第二十條 已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當年高考;未錄取的考生可參加當年高考。

第二十一條 學校以英語為主要外語語種培養學生。

第六章招生監督

第二十二條 學校紀檢工作組對招生錄取全過程進行監督;自覺接受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第二十三條 考生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申請報考,如有弄虛作假行為,將按照教育部令第36號規定處理:

“第十一條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在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在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并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二十四條 其他違規行為的處理遵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 學費、住宿費等收費嚴格按浙江省高校收費標準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學校建立了完善的優秀學生獎學金制度和困難學生資助制度。設有國家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學業獎學金等各類專項獎學金。實行了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資助政策。

第二十七條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杭州市錢塘區白楊街道學正街66號

郵政編碼:310018

招生熱線:0571-86928112,86928113

網址:https://zsb.zjtie.edu.cn

招生微信號: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招生

E - Mail: 1873555891@QQ.com

監督電話:0571-86928059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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