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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更新:2025-3-3 15:08:15    發布:大學生必備網

2025年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專業、招生計劃、收費標準、錄取規則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浙江省高職提前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高職提前招生章程報送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前身為創辦于1911年的杭州中等商業學堂,是一所辦學歷史悠久、商科特色顯著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110余年來,學校始終秉承“誠、毅、勤、樸”的校訓,堅持“育人為本,服務社會”的辦學方針,培養了一大批專業技術人才,涌現出經濟學家駱耕漠、愛國人士章乃器、文壇巨匠金庸、核彈專家孫振鋤等著名校友,被譽為“浙商人才培養的搖籃”。現為國家優質專科高等職業院校、中國特色高水平專業群建設單位、全國首批現代學徒制試點高校、全國首批職業院校數字校園實驗校、浙江省首批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浙江省首批優質高職院校、浙江省高水平職業院校建設單位。

第三條 學校全稱: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并以此校名頒發全國普通高等教育高職(專科)畢業證書,教育部學信網注冊備案。學校國標碼:12865;浙江省招生代碼:0046;辦學類型:高等職業技術教育;辦學層次:高職專科;辦學性質:公辦。學校現有濱江校區(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470號)和德勝校區(杭州市拱墅區德勝路238號)兩個校區,全日制在校生14000余人。

第四條 學校深入推進“人才強校”戰略,師資隊伍素質和層次不斷提高,形成一支國家級教學團隊、省級教學名師領銜,師德高尚、學識淵博、技藝精湛、結構合理的師資隊伍,高級職稱教師比例達36.2%以上,雙師教師比例達90%以上。學校現擁有國家級教學團隊3個,省級教學團隊8個,國家級和省級優秀教師、教學名師等各類人才35人,省級專業帶頭人23人。學校現有國家級專業10個,省級重點、特色、優勢專業19個。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五條 面向浙江省普高招生考生330名;面向單獨考試招生考生195名,共計525名。

2025年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第四章  招生程序

第六條 報考條件。符合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或單獨考試招生報名條件,并已辦理當年報名手續,取得高考報名號的畢業生且符合下列條件者: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在校期間無任何違紀處分記錄。

3.普高招生考生須提供高中學考成績,單獨考試招生考生須浙江省高校招生職業技能操作考試成績合格,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系統中查不到成績的考生不得報考。

4.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體檢合格,其中報考餐飲智能管理、烹飪工藝與營養專業考生要求體檢肝功能陰性(正常),請自行提交相關體檢證明(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

第七條 網絡報名。申請報名遵循考生本人自愿原則,采取網絡報名、資格審核、在線遞交材料的方式進行。考生在3月23日(周日)24時之前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的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或我校招生信息網,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

第八條 報名資格審核。學校按報考條件逐個審核考生的報名資格,考生只能填報一個專業(跨科類填報的一律無效)。招生報名系統內已審核通過的考生報考信息不得更改。

第九條 網上確認和繳納報名費。入圍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須登錄我校招生信息網完成網上確認,并繳納報名費140元/人。考生確認報考繳費后,所繳報名費概不退還,具體繳費方式在我校招生網上另行通知。網上確認和繳費缺一不可,否則考生報名無效,無法參加綜合素質測試。

第十條 素質特長項申請。申請素質特長項賦分考生于我校公布綜合素質測試入圍名單后三個工作日內在我校招生信息網在線填寫“素質特長項賦分申請表”,同時上傳獲獎證書電子原件等證明材料(文件格式為jpg,大小控制在2MB以內,確保圖片清晰、可辨認),逾期不再受理。

獲得以下獎勵的考生,可申請素質特長項賦分

2025年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以上賦分為個人項目,其他所有團體項目成員按個人項目分值的50%計分。考生不同類獎項可累計賦分,但賦分最高分值累計不超過20分;取得證書時間為我校提交佐證材料截止日期前。素質特長項目賦分需經相關部門認定,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后有效。

第五章  普高招生考生招生測試

第十一條 普高招生考生報考測試成績構成及綜合素質測試:

1.普高招生考生總成績T(滿分200分)構成:T=W+S;W:高中學考成績等級折合文化成績(滿分100分),S:我校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滿分100分,含素質特長項賦分20分)。

2.普高考生學考成績等級折算文化成績W,所有學考科目均計分。相應等級折算分值如下表所示:

2025年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注:高中學考成績等級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為準(學籍從外省轉入浙江的考生,我校僅認可經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認定的學考成績)。往屆生的信息技術與通用技術兩科成績,取折算之后的平均值。

3.綜合素質測試資格:普高招生考生根據高中學考折算成績,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的500%劃定分數線,上線考生取得綜合素質測試資格(末尾同分考生均入圍綜合素質測試,下同),實際報考人數未達到該專業計劃數500%的,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全部入圍。

4.綜合素質測試的方式、內容及評分:以面試、操作考試或閉卷筆試等形式進行。測試前另行發布《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高職提前招生綜合素質測試實施方案》。

第六章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招生測試

第十二條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報考測試成績構成及綜合素質測試:

1.單獨考試招生考生總成績T(滿分200分)構成:T=W+S;W:浙江省高校招生職業技能考試成績(含職業技能理論與職業技能操作)(滿分100分),S:我校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滿分100分,含素質特長項20分)。

2.綜合素質測試資格:浙江省高校招生職業技能考試(技能操作)成績合格的有效報名的考生,均入圍參加我校綜合素質測試。

3.綜合素質測試的方式、內容及評分:以面試、操作考試或閉卷筆試等形式進行。測試前另行發布《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高職提前招生綜合素質測試實施方案》。

第七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確定擬錄取、備錄比例。根據考生總成績T,分科類按各專業的實際招生計劃數在符合錄取資格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劃定錄取分數線,依次確定擬錄取名單;同時根據考生總成績T確定各專業計劃數300%的備錄取考生名單。未參加任一環節測試者不具備擬錄取、備錄資格。

如某專業實際參加考試人數少于或等于該專業招生計劃數時,則按照實際測試人數的90%確定擬錄取名單(保留整數,遇小數進1),不再設置備錄考生。

屆時擬錄取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陸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確定的服務平臺查詢本人所報考的院校(專業)錄取情況,確認是否被我校錄取。

如有考生放棄擬錄取,則相應名額備錄取考生根據總成績順序依次轉為擬錄取。備錄考生根據錄取進程、待轉為擬錄取后需登錄服務平臺確認錄取。

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服務平臺選定錄取學校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該批次所有擬錄取資格。

第十四條 若某一專業同類別錄取最低總成績T相同時,普高招生考生依次按素質特長項賦分、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文化成績、文化成績單科成績進行排序錄取,文化成績單科順序排列:語文、數學、外語、技術、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若依然相同的,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等級高的考生優先錄取;單獨考試招生考生依次按素質特長項賦分、綜合素質測試成績、職業技能考試理論成績進行排序錄取。

第十五條 我校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考生進校后,所有專業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其中中外合作專業:電子商務(中美合作)、市場營銷(中法合作)及現代物流管理(中美合作)專業采用英漢雙語教學。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校將按“不予錄取”執行。

第十六條 凡被我校高職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信息,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和浙江教育考試網同時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第十七條 公示結束后,學校將擬錄取考生信息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經審核同意后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已錄取考生不再參加當年高考和單獨考試招生,未錄取的考生可參加當年高考或單獨考試招生。我校負責考生未錄取原因的解釋及遺留問題的解決。

第八章  招生監督與違規處理

第十八條 高職提前招生工作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的統一領導下,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學校嚴格遵守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定,公開、公平、公正地開展各項測試與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部門實施全過程監督,并自覺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監督,切實保障考生公平競爭權利。監督電話:0571-58108032。

第十九條 所有參與高職提前招生考試的工作人員均須認真學習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嚴格遵守招生考試紀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創造一個讓社會、考生放心的選拔環境,確保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順利完成。

第二十條 高職提前招生工作主動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十一條 考生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提出素質特長項申請,如有各類弄虛作假行為,將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第十一條之規定進行處理,即: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 學校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嚴格執行《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教育廳關于規范和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的通知》(浙價費〔2014〕240號和浙價費〔2016〕209號)的標準和有關規定,高職提前招生錄取考生學費與普通高考錄取學生相同。

第二十三條 學校建立了完善的優秀學生獎學金制度和困難學生資助制度。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浙江省政府獎學金、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企業獎學金等專項獎學金。實行了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資助政策,建立了大學新生“綠色通道”制度。

第二十四條 提前招生錄取的學生進校學習后,與普通高考錄取學生同等享有申請轉專業權益,根據學校學籍管理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如遇重大突發情況,學校將視情保留對相關考核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等調整的權利。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學校地址: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470號 郵編:310053

學校官網:www.zjbc.edu.cn

招生信息網:www.zjbc.edu.cn/zs

招生官方微信: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zjbczs)

招生熱線:0571-58108888、58108080

進程安排

(一)3月23日24時前,考生登錄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的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或我校招生信息網進行網絡報名。

(二)3月24日,公布綜合素質測試入圍考生名單。

(三)3月25日-3月27日24時前,申請素質特長項賦分且已入圍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登錄招生信息網(www.zjbc.edu.cn/zs)在線遞交材料(填寫賦分申請表、上傳獲獎證書原件電子版)。

(四)3月24日-3月30日,考生網上確認和繳納報名費。

(五)4月12日前,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議素質特長項賦分名單,并公示。

(六)4月12日,綜合素質測試。

(七)4月30日前,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議各專業擬錄取、備錄取(含順序號)和未錄取名單,并公布錄取情況。

(八)5月8日前,學校將考生(備錄考生含順序號)名單遞交至服務平臺。

(九)5月9日,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擬錄取考生確認。

(十)5月10-14日,每日更新備錄考生是否轉為遞補擬錄狀態,備錄取考生根據進程選擇確認。

(十一)5月16日,網上錄取結束。

(如遇重大突發情況,以上時間進程將經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審批同意后調整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網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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