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湖南汽車工程職業大學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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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汽車工程職業大學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湖南汽車工程職業大學
辦學地點: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區(經開區)智慧路79號(東校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區(經開區)智慧路99號(西校區)
主管部門:湖南省教育廳
辦學層次:本科、專科
院校標識碼:4143013937
辦學類型:公辦
第三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湖南汽車工程職業大學。證書種類:全日制畢業證書。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決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嚴格實施考試招生“陽光工程”。
第五條 學校簡介: 湖南汽車工程職業大學是湖南省第一所公辦本科層次職業院校。建校以來,學校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以“立足汽車行業,服務汽車產業,培養汽車人才,打造汽車品牌”為辦學定位,秉持“厚德、精技、篤學、致用”校訓精神,獲評中國特色A檔高水平專業群建設單位、國家級職教集團(聯盟)培育單位、教育部第二批“1+X”證書制度試點院校、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全國職業院校魅力校園、全國職業院校數字校園建設樣板校、湖南省文明標兵校園、湖南省首批卓越高職院校、中國人民解放軍定向培養直招軍士生院校、湖南省公費師范生本科聯合培養院校、湖南省“十大平安”系列創建示范單位等榮譽。
第六條 學校招生類別:學校招生均屬普通類招生,包含普通本科批本科招生、專科提前批定向培養軍士招生以及普通專科批專科招生。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七條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定本校招生規模確定、政策制定等重大事項,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招生組織實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招生錄取期間,學校紀委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確保規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學校沒有與任何社會機構及人員進行合作,沒有委托社會機構招生。凡是有社會機構和個人宣傳與我校有合作、可以通過“內部指標”方式確保考生錄取的,考生可第一時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遭受相關損失的可向公安機關反映。
第十條 我校將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對于在招生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36號)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進行處理。歡迎考生、家長及社會對我校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學校定向培養軍士生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教育部、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聯合行文直接下達;其它招生計劃由學校統籌考慮制定分省分專業計劃,經主管部門審批后報送到各省(市、區)普通高校招生辦公室備案并向社會公布。學校具體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生源省(市、區)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
第四章 招生專業(類)及錄取要求
第十二條 學校2025年招生專業
二級學院 | 專業名稱 | 層次 | 學制 | 學費(元/年) |
軍士教育學院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海軍) | 專科 | 三年 | 7850 |
軍士教育學院 | 計算機網絡技術(海軍) | 專科 | 三年 | 7850 |
軍士教育學院 | 機械制造及自動化(火箭軍) | 專科 | 三年 | 7850 |
軍士教育學院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火箭軍) | 專科 | 三年 | 7850 |
軍士教育學院 | 計算機網絡技術(火箭軍) | 專科 | 三年 | 7850 |
軍士教育學院 | 計算機網絡技術(火箭軍,女) | 專科 | 三年 | 7850 |
軍士教育學院 | 機械制造及自動化(軍事航天部隊) | 專科 | 三年 | 7850 |
軍士教育學院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軍事航天部隊) | 專科 | 三年 | 7850 |
軍士教育學院 | 信息安全技術應用(軍事航天部隊) | 專科 | 三年 | 7850 |
軍士教育學院 | 計算機網絡技術(軍事航天部隊) | 專科 | 三年 | 7850 |
軍士教育學院 | 信息安全技術應用(網絡空間部隊) | 專科 | 三年 | 7850 |
軍士教育學院 | 計算機網絡技術(信息支援部隊) | 專科 | 三年 | 7850 |
軍士教育學院 | 信息安全技術應用(信息支援部隊) | 專科 | 三年 | 7850 |
車輛工程學院 | 智能網聯汽車工程技術 | 本科 | 四年 | 4800 |
車輛工程學院 | 智能交通管理 | 本科 | 四年 | 4800 |
車輛工程學院 | 汽車工程技術 | 本科 | 四年 | 4800 |
車輛工程學院 | 智能交通技術 | 專科 | 三年 | 5060 |
車輛工程學院 | 汽車電子技術 | 專科 | 三年 | 5060 |
車輛工程學院 | 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 | 專科 | 三年 | 5060 |
車輛運用學院 | 新能源汽車工程技術 | 本科 | 四年 | 4800 |
車輛運用學院 | 汽車服務工程技術 | 本科 | 四年 | 4800 |
車輛運用學院 | 儲能材料工程技術 | 本科 | 四年 | 4800 |
車輛運用學院 | 新能源汽車技術 | 專科 | 三年 | 5060 |
車輛運用學院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專科 | 三年 | 5060 |
機電工程學院 | 自動化技術與應用 | 本科 | 四年 | 4800 |
機電工程學院 | 風力發電工程技術 | 專科 | 三年 | 4600 |
機電工程學院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專科 | 三年 | 5060 |
機電工程學院 | 電子信息工程技術 | 專科 | 三年 | 4600 |
機電工程學院 | 智能控制技術 | 專科 | 三年 | 4600 |
機電工程學院 | 工業機器人技術 | 專科 | 三年 | 4600 |
機電工程學院 | 集成電路技術 | 專科 | 三年 | 4600 |
航空工程學院 | 智能制造工程技術 | 本科 | 四年 | 4800 |
航空工程學院 | 無人機系統應用技術 | 本科 | 四年 | 4800 |
航空工程學院 | 航空材料精密成型技術 | 專科 | 三年 | 4600 |
航空工程學院 | 數控技術 | 專科 | 三年 | 5060 |
航空工程學院 | 飛行器維修技術 | 專科 | 三年 | 4600 |
航空工程學院 | 航空發動機制造技術 | 專科 | 三年 | 4600 |
航海工程學院 | 輪機工程技術 | 專科 | 三年 | 4600 |
航海工程學院 | 船舶電子電氣技術 | 專科 | 三年 | 4600 |
航海工程學院 | 機械制造及自動化 | 專科 | 三年 | 4600 |
航海工程學院 | 電氣自動化技術 | 專科 | 三年 | 4600 |
航海工程學院 | 航海技術 | 專科 | 三年 | 4600 |
航海工程學院 | 船舶工程技術 | 專科 | 三年 | 4600 |
信息工程學院 | 信息安全與管理 | 本科 | 四年 | 4800 |
信息工程學院 | 信息安全技術應用 | 專科 | 三年 | 4600 |
信息工程學院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專科 | 三年 | 7800 |
信息工程學院 | 移動互聯應用技術 | 專科 | 三年 | 5060 |
信息工程學院 | 大數據技術 | 專科 | 三年 | 4600 |
經濟管理學院 | 大數據與財務管理 | 本科 | 四年 | 4000 |
經濟管理學院 | 大數據與會計 | 專科 | 三年 | 3850 |
經濟管理學院 | 工程造價 | 專科 | 三年 | 4600 |
商務貿易學院 | 全媒體電商運營 | 本科 | 四年 | 4000 |
商務貿易學院 | 電子商務 | 專科 | 三年 | 3500 |
商務貿易學院 | 市場營銷 | 專科 | 三年 | 3500 |
藝術傳媒學院 | 數字媒體藝術 | 本科 | 四年 | 8000 |
藝術傳媒學院 | 服裝與服飾設計 | 專科 | 三年 | 7500 |
藝術傳媒學院 | 產品藝術設計 | 專科 | 三年 | 7500 |
①學校招生的專業均不限選考科目和應試外語語種,學生進校后以英語為主作為外語安排教學。
②以上專業學費標準不含住宿費、教材費及其它代收費用,各專業最終收費標準以湖南省發改委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③定向培養軍士生入學按照相應標準繳納學雜費,入伍后國家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的方式進行資助。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根據各省(市、區)生源情況和招生計劃確定提檔比例,平行志愿投檔的提檔比例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105%,順序志愿投檔的提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120%。學校認可各省級招辦確認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按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投檔成績提檔,并按照投檔成績進行錄取。
第十四條 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則將剩余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市、區)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五條 學校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對于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分至低分順序確定錄取,再按專業志愿順序確定專業,不設專業志愿級差。對于達到錄取分數但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考生服從專業調劑,由學校安排可調劑專業錄取;對于低分或無法滿足專業志愿且不服從調劑的進檔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六條 考生分數相同時,優先按各省(市、區)確定的同分排序細則錄取;若省(市、區)無特殊要求的,則依次比較語數之和、語文、數學、外語分數排序錄取。
第十七條 報考定向培養軍士生須為參加2025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普通高中畢業生,年齡不超過20周歲(200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未婚,經所在地兵役機關體格檢查和政治考核合格。其中海軍軍士屬于陸戰隊員、身體條件兵,要求陸戰合格:身高要求170cm以上,視力要求裸眼5.0以上;具體詳見“全國征兵網”。
第十八條 除定向培養軍士生外,其他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均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除計算機網絡技術專業(火箭軍)在湖南省招收4名女軍士,在河北省、江蘇省、四川省各招收2名女軍士外,其他軍士招收均為男軍士;除定向培養軍士生外,各專業招生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條 考生可通過各省招生部門指定的網頁進行錄取結果查詢,也可登陸我校招生信息網查詢。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學校錄取的學生不得轉學,特殊情況需轉專業的,按照我校《2025級學生專業調整方案》執行。
第二十二條 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采用考生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對口招生考試時所采集的信息,學生對提供的信息真實性負責。
第二十四條 錄取考生須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請假時間原則不超過兩周。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按照招生政策規定對新生報名資格、身心狀況、錄取手續及程序、錄取資格、優惠資格及相關證明材料等進行復查復核。對復查復核發現的問題,學校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屬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通過“陽光高考”平臺和學校官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釋權屬于湖南汽車工程職業大學。如遇上級招生政策調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為準。
第七章 聯系方式
第二十八條 學校招生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職教大學城智慧路79號(東校區)
郵政編碼:412000
招生咨詢電話:0731-22118833/22118855
招生咨詢郵箱:657730239@qq.com
招生信息發布網址:https://zs.hnqczy.com
監督投訴電話:0731-2211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