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湖南信息學院招生章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湖南信息學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辦學類型、辦學層次、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助學金、學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湖南信息學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湖南信息學院
辦學地點:湖南省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毛塘工業園
主管部門:湖南省教育廳
辦學層次:本科
院校標識碼:4143013836
辦學類型:民辦高校
第三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湖南信息學院。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證書。學生修完本科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頒發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決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嚴格實施考試招生“陽光工程”。
第五條 學校簡介:湖南信息學院位于中國歷史文化名城長沙,坐落于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毛塘工業園。2021年經湖南省教育廳等部門批準為碩士學位授予立項建設單位。學校設有計算機科學與工程學院、電子科學與工程學院、管理學院、國際商學院、藝術學院、通識教育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創新創業學院、繼續教育學院。構建了以國家級一流專業為引領,省、校級一流專業為支撐的專業建設體系;形成了現代信息技術、“信息+”工程應用為主體,“信息+”現代服務、“信息+”文化創意為兩翼,工學、管理學、經濟學、藝術學、文學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布局。
第六條 學校招生類別:普通類、藝術類、職高對口類。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七條 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研究決定本校招生規模、政策制定等重大事項,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組織實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招生錄取期間,學校紀委紀檢監察室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確保規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學校沒有與任何社會機構及人員進行合作,沒有委托社會機構招生。凡是有社會機構和個人宣傳與我校有合作、可以通過“內部指標”方式確保考生錄取的,考生可第一時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遭受相關損失的可向公安機關反映。
第十條 我校將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對于在招生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36號)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進行處理。歡迎考生、家長及社會對我校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學校2025年面向1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包括湖南省、廣東省、海南省、河北省、湖北省、吉林省、江蘇省、江西省、山東省、浙江省、貴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區。
第十二條 招生辦根據教育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會同有關部門合理編制分專業招生計劃,經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研究,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備案,并將批準的招生計劃通過有關渠道向社會公布。2025年詳細招生計劃請查閱學校2025年招生計劃一覽表或各省考試院印制的招生計劃專輯。
第十三條 學校本科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于調節生源不平衡和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問題。
第四章 招生專業及錄取要求
第十四條 高考綜合改革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考生必須滿足我校的招生專業選科要求,非改革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考生必須滿足我校的招生專業文理科要求。學校2025年開設專業的相關要求等詳見附件(湖南信息學院2025年專業一覽表)。具體在各省的招生專業及相關類別,待我校分省分專業計劃確定后,以各省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學校按照相關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學費標準將在新生入學須知中公布。
第十五條 學校招生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報考商務英語專業的考生限其參加全國統考的外語語種為英語,其他專業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學校以英語作為基礎外語安排教學。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學校的招生錄取工作嚴格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5〕1號)要求實施。
第十七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提檔比例按省級高校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執行,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提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八條 我校提檔時承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確認的全國性高考政策性加分,但分值累計不得超過20分。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將按照考生高考投檔分由高到低擇優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來源計劃。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再按照生源省份相關規定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按相關規定進行征集志愿。錄取結束后不再退檔。
第十九條 我校不設專業志愿分數級差,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錄取專業。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規則進行從高到低錄取,生源省份沒有統一排序規則規定的,則按單科語文、數學、外語的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依次錄取。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生源所在省招生計劃未錄滿專業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所有錄取及退檔考生以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門進行審核確認后的名單為準。如與生源所在省份排序規則不符,按生源所在省份政策執行。
第二十條 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和有關辦法執行。考生須滿足我校選考科目要求,選考科目要求以省級招辦向社會公布的為準;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錄取專業,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專業錄取。
第二十一條 我校藝術類招生專業錄取規則如下:省級統考專業成績及高考文化成績均達省藝術類同科類本科專業最低控制分數線,進檔后按分數優先的原則,用綜合成績作為錄取依據。考生所在省(市)投檔錄取規則中已確定綜合分(綜合成績)計算規則的,則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執行。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已錄取新生應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和要求辦理入學報到手續。已錄取但不能按時報到者,須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延期;未經批準逾期15天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 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特別提示:色盲色弱的考生不宜報考美術類專業。
第二十四條 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采用考生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對口招生考試時所采集的信息,學生對提供的信息真實性負責。
第二十五條 考生一經錄取不得修改專業。新生入學報到并在校學習一學期后,可根據《湖南信息學院轉專業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申請轉專業,審核通過后可轉入新專業學習。
第二十六條 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按照招生政策規定對新生報名資格、身心狀況、錄取手續及程序、錄取資格、優惠資格及相關證明材料等進行復查復核。對復查復核發現的問題,學校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屬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七條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教材費及有關代收費等費用。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學校嚴格按照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財政廳和湖南省教育廳核定學雜費的標準收費。
第二十八條 學校建立了獎、貸、助、勤、補等多元的資助制度。對于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和通過國家獎助學金申請、勤工助學、特困補助等措施完成學業,對特別優秀的學生給予全額獎學金。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通過“陽光高考”平臺和學院官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為準。
第三十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釋權屬于招生辦公室。如遇上級招生政策調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為準。
第七章 聯系方式
第三十一條 學校招生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毛塘工業園湖南信息學院
郵政編碼:410151
招生咨詢電話:0731-84098666
招生信息發布網址:http://zsb.hnuit.edu.cn/
學校官方網址:http://www.hnuit.edu.cn
監督投訴電話:0731-84098145
附件:湖南信息學院2025年專業一覽表
(具體在各省的招生專業及相關類別,待我校分省分專業計劃確定后,以各省招生考試機構和我校招生信息網最終公布的為準。)
序號 | 專業名稱 | 二級學院 | 層次 | 學制 | 非改革省份的文理科要求 | 高考綜合改革省市的選科要求 |
1 | 電子信息工程 | 電子科學與工程學院 | 本科 | 四年 | 文史/理工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2 | 人工智能 | 電子科學與工程學院 | 本科 | 四年 | 文史/理工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3 | 通信工程 | 電子科學與工程學院 | 本科 | 四年 | 文史/理工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4 | 自動化 | 電子科學與工程學院 | 本科 | 四年 | 文史/理工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5 | 機器人工程 | 電子科學與工程學院 | 本科 | 四年 | 文史/理工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6 | 軟件工程 | 計算機科學與工程學院 | 本科 | 四年 | 文史/理工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7 |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 計算機科學與工程學院 | 本科 | 四年 | 文史/理工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8 | 網絡工程 | 計算機科學與工程學院 | 本科 | 四年 | 文史/理工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9 | 物聯網工程 | 計算機科學與工程學院 | 本科 | 四年 | 文史/理工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10 | 區塊鏈工程 | 計算機科學與工程學院 | 本科 | 四年 | 文史/理工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11 | 網絡空間安全 | 計算機科學與工程學院 | 本科 | 四年 | 文史/理工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12 | 財務管理 | 管理學院 | 本科 | 四年 | 文史/理工 | 不提科目要求 |
13 | 工程造價 | 管理學院 | 本科 | 四年 | 文史/理工 |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14 | 工程管理 | 管理學院 | 本科 | 四年 | 文史/理工 |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15 | 會計學 | 管理學院 | 本科 | 四年 | 文史/理工 | 不提科目要求 |
16 | 旅游管理 | 管理學院 | 本科 | 四年 | 文史/理工 | 不提科目要求 |
17 | 審計學 | 管理學院 | 本科 | 四年 | 文史/理工 | 不提科目要求 |
18 | 電子商務 | 國際商學院 | 本科 | 四年 | 文史/理工 | 不提科目要求 |
19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國際商學院 | 本科 | 四年 | 文史/理工 | 不提科目要求 |
20 | 互聯網金融 | 國際商學院 | 本科 | 四年 | 文史/理工 | 不提科目要求 |
21 | 金融工程 | 國際商學院 | 本科 | 四年 | 文史/理工 |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22 | 商務英語 | 國際商學院 | 本科 | 四年 | 文史/理工 | 不提科目要求 |
23 | 數字經濟 | 國際商學院 | 本科 | 四年 | 文史/理工 |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24 | 播音與主持藝術 | 藝術學院 | 本科 | 四年 | 文史/理工 | 不提科目要求 |
25 | 環境設計 | 藝術學院 | 本科 | 四年 | 文史/理工 | 不提科目要求 |
26 | 視覺傳達設計 | 藝術學院 | 本科 | 四年 | 文史/理工 | 不提科目要求 |
27 | 數字媒體藝術 | 藝術學院 | 本科 | 四年 | 文史/理工 | 不提科目要求 |
28 | 舞蹈表演 | 藝術學院 | 本科 | 四年 | 文史/理工 | 不提科目要求 |
29 | 音樂表演 | 藝術學院 | 本科 | 四年 | 文史/理工 | 不提科目要求 |
30 | 網絡與新媒體 | 藝術學院 | 本科 | 四年 | 文史/理工 | 不提科目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