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湖南應用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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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應用技術學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湖南應用技術學院
辦學地點: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區善卷路2058號
主管部門: 湖南省教育廳
辦學層次: 本科、專科
院校標識碼:4143013809
辦學類型:民辦高校
第三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 湖南應用技術學院本、專科畢業證 。證書種類: 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學位證。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決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嚴格實施考試招生“陽光工程”。
第五條 學校簡介:湖南應用技術學院2014年經國家教育部批準升格為全日制民辦本科普通高校,定名為湖南應用技術學院,現面向全國招收全日制統招本、專科學生。學校開設有園林、水產養殖、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物聯網工程等23個本科專業,以及數字媒體藝術設計、軟件技術、機械設計與制造等8個專科專業。現有在校學生15000余人,教職員工1200余人,高級職稱教師361人。
第六條 學校招生類別:普通類、藝術類、職高對口類(限湖南省)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七條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本校招生規模確定、政策制訂等重大事項,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八條 招生錄取期間,學校紀委(監察處)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確保規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學校沒有與任何社會機構及人員進行合作,沒有委托社會機構招生。凡是有社會機構和個人宣傳與我校有合作、可以通過“內部指標”方式確保考生錄取的,考生可第一時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遭受相關損失的可向公安機關反映。
第十條 我校將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對于在招生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36號)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進行處理。歡迎考生、家長及社會對我校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學校2025年面向13個省(區、市)招生,根據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人才市場需求、學科發展等因素制定分省(區、市)分專業招生計劃(即招生來源計劃),報送各省級招生考試單位向社會公布。我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于調節各省(市、區)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問題。預留計劃使用時,堅持生源質量優先、公開透明的原則。
第十二條 學校2024年招生專業及學費標準
序號 | 二級學院 | 專業名稱 | 層次 | 學制 | 學費標準(元/年) | 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 |
1 | 機電工程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本科 | 4年 | 2380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2 | 機械電子工程 | |||||
3 | 汽車服務工程 | |||||
4 | 機器人工程 | |||||
5 | 機械設計與制造 | 專科 | 3年 | 14800 | 不提科目要求 | |
6 | 機電設備技術 | |||||
7 | 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 | |||||
8 | 經濟管理 | 行政管理 | 本科 | 4年 | 19800 | 不提科目要求 |
9 | 物流管理 | |||||
10 | 酒店管理 | |||||
11 | 電子商務 | |||||
12 | 財務管理 | 21800 | ||||
13 | 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 | 專科 | 3年 | 14200 | 不提科目要求 | |
14 | 大數據與財務管理 | 14800 | ||||
15 | 農林科技 | 園藝 | 本科 | 4年 | 1980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16 | 林學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
17 | 園林 | 歷史,生物(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
18 | 水產養殖學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
19 | 園林技術 | 專科 | 3年 | 14200 | 不提科目要求 | |
20 | 設計藝術 | 視覺傳達設計 | 本科 | 4年 | 24800 | 不提科目要求 |
21 | 環境設計 | |||||
22 | 數字媒體藝術 | |||||
23 | 數字媒體藝術設計 | 專科 | 3年 | 14800 | 不提科目要求 | |
24 | 外國語 | 英語 | 本科 | 4年 | 20800 | 不提科目要求 |
25 | 商務英語 | |||||
26 | 信息工程 | 物聯網工程 | 本科 | 4年 | 23800 | 物理,化學 (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27 | 數字媒體技術 | |||||
28 |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 24800 | ||||
29 | 軟件技術 | 專科 | 3年 | 14800 | 不提科目要求 | |
30 | 文化傳媒 | 漢語言文學 | 本科 | 4年 | 21800 | 不提科目要求 |
31 | 文化產業管理 |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學校根據各省(區、市)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在公布計劃的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在公布計劃的105%以內。
第十四條 學校嚴格執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高考優惠加分和降分政策。
第十五條 在非高考綜合改革省(區、市),按照理工類、文史類分類錄取,普通文理科專業錄取原則:學校不設定專業志愿分數級差,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確定考生專業。投檔成績相同情況下,按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規則錄取,生源省份沒有統一同分排序規則的,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綜合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錄取結束后不再退檔。
在高考綜合改革省市,學校不設專業志愿分數級差,根據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工作文件要求,按投檔成績優先,擇優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條件下,按生源所在省市同分排序規則確定錄取專業。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對于生源地為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學校執行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相關政策。考生選考科目必須符合我校公布的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第十七條 報考學校英語或商務英語專業的考生限其參加全國統考的外語語種為英語,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不限定外語語種,我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其他小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十八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生源省份藝術類專業統考且成績合格,高考文化成績達到同批次藝術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湖南省藝術類專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錄取;其它省份,按生源所在省份確定的錄取規則執行。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九條 學生錄取后因特殊原因無法在錄取專業繼續學習,應按《湖南應用技術學院學籍管理規定》,在規定時間內向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審核,報湖南省教育廳通過后可轉入相關專業學習。
第二十條 學校建立獎、貸、助、勤、補等多渠道較完善的資助體系。學校每年設有2000-10000元不等的獎、助學金。對于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同時,學校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和程序,采取勤工助學、特困補助等措施予以資助。學校倡導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鼓勵學生通過獲得各級各類獎、助學金完成學業。
第二十一條 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最新《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我校各專業無其他要求。
第二十二條 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采用考生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對口招生考試時所采集的信息,學生對提供的信息真實性負責。
第二十三條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教材費及有關代收費等費用。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學校嚴格按照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財政廳和湖南省教育廳核定學雜費的標準收費。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按照招生政策規定對新生報名資格、身心狀況、錄取手續及程序、錄取資格、優惠資格及相關證明材料等進行復查復核。對復查復核發現的問題,學校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屬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通過“陽光高考”平臺和學院官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釋權屬于學校招生就業處。如遇上級招生政策調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為準。
第六章 聯系方式
第二十七條 學校招生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區善卷路2058號
郵政編碼:415101
招生咨詢電話: 0736-7377377、7377477、7388388
招生咨詢郵箱: zs@hatu.edu.cn
招生信息發布網址:http://zs.hatu.edu.cn/
監督投訴電話:0736-7382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