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貴州生態能源職業學院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貴州生態能源職業學院錄取規則,主要包含投檔比例、專業分配、調劑規則、身體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原則
第十一條 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05%,在實行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05%,以考生當年普通高考成績為主要依據。
第十二條 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紀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考生的德、智、體等方面進行綜合衡量,擇優錄取。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及投檔順序達到學校在當地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照填報志愿實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相同分數下按照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成績合計分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若考生所填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錄滿專業內進行調劑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則作退檔處理。對不符合國家招生規定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三條 學校補錄工作嚴格執行補錄的缺額計劃,對達到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的考生,按照填報志愿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進行錄取,直至缺額計劃錄滿為止。
第十四條 學校在調閱考生檔案時,承認符合下列加分條件考生的投檔成績。
1.教育部政策照顧項目;
2.貴州省(或考生生源省)政策照顧項目。
第十五條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學校嚴格執行貴州省招生委員會、省衛生廳、省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關于做好貴州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意見》(黔招委〔2011〕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保證新生質量: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入學3個月內對所有新生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退回原地區、原單位,并上報相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