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襄陽職業技術學院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襄陽職業技術學院錄取規則,主要包含投檔比例、專業分配、調劑規則、身體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考生,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規則,在符合學校提檔要求的情況下,學校依據“考生分數優先、遵循志愿順序”的原則進行錄取。
第十八條 學校各專業無外語語種要求,非英語語種考生若被錄取到本校,進校后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十九條 2025年學校各招生專業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條 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使用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美術與設計學類聯考成績,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普通類專業,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對無專業志愿但服從調劑的進檔考生,根據錄取情況分配錄取專業。對高考錄取有特殊規定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執行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政策。
第二十一條 分類投檔
1.湖北省專本聯合培養專業只招收本省普通高考考生,根據考生志愿擇優錄取,錄取后不得進行專業調整。具體按照《湖北省教育廳關于開展普通本科高校與高職院校聯合培養技術技能型人才試點工作的通知》(鄂教高〔2015〕2號)和《省教育廳關于公布新一輪普通本科高校與高職院校聯合培養技術技能型人才試點項目的通知》(鄂教高函〔2024〕13號 )精神執行。
2.湖北省鄉村振興專項計劃只招收本省扶貧辦建檔立卡的家庭子女(包括普通高中生和中職畢業生),考生可填報鄉村振興專項計劃專業志愿也可填報其他專業志愿。
第二十二條 2025年學校普通專科招生專業50個,涵蓋裝備制造、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電子與信息、醫藥衛生、教育與體育、財經商貿、土木建筑、食品藥品與糧食、旅游、文化藝術等11個專業大類。
第二十三條 招生錄取對象為列有招生計劃各生源省份參加當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考生,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擇優錄取的原則,嚴格按照國家和各生源省份招生政策進行招生錄取工作。
第二十四條 嚴格執行各生源省份確定的調檔比例。對進檔考生,按照計劃和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若進檔考生成績相同,按照各生源省份排序規則錄取。
第二十五條 學校招生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并補充如下:①考生患有《指導意見》第一條中列出的六大類疾病,學校不予錄取。②考生患有《指導意見》第二條列出的色盲、色弱者,我校醫藥衛生類各專業、學前教育專業及限制專業不予錄取;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蘭、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我校醫藥衛生類各專業、學前教育專業及限制專業不予錄取。③考生患有《指導意見》第三條列出的任何一眼視力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400度的)不建議報考我校醫藥衛生類各專業及限制專業,但財經商貿類各專業可以報考;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者(或一耳聽力在5米另一耳全聾的)不建議報考我校醫藥衛生類各專業及學前教育專業;斜視、嗅覺遲鈍、口吃者,不建議報考我校醫藥衛生類各專業。
第二十六條 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調劑到其他專業;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投檔后有空余計劃的省份,按照各省有關要求參加征集志愿或將計劃調整到其他省份使用。
第二十七條 學校認可各生源省份加分政策,根據各生源省份投檔總成績和錄取規則進行錄取。
第二十八條 學校在所有生源省份按公布選考科目要求和有關辦法執行。
第二十九條 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根據有關要求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按照有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