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新星職業技術學院藝術類錄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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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依據國家教育部最新頒布的本年度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行分數優先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學院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按相關規定作退檔處理。
第十九條 在高考投檔成績相同情況下,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若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管理部門規定招生考試成績排序規則的,將按照相應規定進行招生錄取;未明確規定招生考試成績排序規則的,則按相關科目高考成績排序。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單科成績排列順序為:
語文、數學、外語。
傳統高考省份單科成績排列順序為:
文史類: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
理工類: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
三校生升高職考生單科成績排列順序為:
語文、數學、政治理論。
第二十條 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視覺傳達設計)需參加各省(市、自治區)美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對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均達到2025年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相應批次的投檔分數線的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以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分計算方法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相應專業計算公示為準。如出現投檔成績同分情況下,優先錄取專業統考成績高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