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華南理工大學強基計劃錄取辦法
2025年華南理工大學強基計劃錄取辦法已經公布,以下是具體內容,供大家參考。
一、入圍資格認定
6月下旬,對于確認報名且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須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的考生:
1.第一類:經審核后,在滿足報名條件要求的考生中,先按專業分類,再依據入圍成績,結合我校分省招生專業計劃數的5倍確定各省入圍我校考核考生名單(末位同分考生都予以公布入圍)并公示入圍標準。其中:
數學類入圍成績=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考數學單科成績×0.3
化學類、生物技術、應用物理學入圍成績=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
2.第二類:經審核后,如滿足報名條件要求,將不受各省計劃數限制,直接入圍學校考核。
二、錄取
1.綜合成績折算
綜合成績=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85%+學校考核成績/100×750×15%
2.確定錄取名單
對于第一類考生,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志愿、強基計劃綜合成績及我校在生源省的強基計劃招生專業和計劃數依次確定錄取名單及錄取專業。當強基計劃綜合成績相同時,各省按高考成績、高考數學成績、學校考核成績排序原則排序。
對于第二類考生,經過面試,達到我校相關專業要求,綜合成績達到所在省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綜合成績的,予以錄取,計劃數不受各省計劃數限制。
我校按招生計劃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并報各省級招生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于7月初公布錄取名單并公示錄取標準。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后續高考志愿錄取,一旦錄取,不予退檔;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后續各批次高考志愿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