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佳木斯大學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佳木斯大學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有不同,還請以各學院/專業實際公布的比例為準。
一、總成績
1.總成績(滿分700分)=初試成績(500分)+復試成績(200分),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名(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參加排名)。
注:會計專業總成績為滿分500分,初試成績滿分300分。
2.復試不合格考生(含一志愿考生及調劑考生)不允許參加相同專業的調劑及復試。
3.根據教育部規定,學校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二、錄取
(一)學校根據考生思想品德審查、各學科招生計劃人數,分批次以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擇優錄取(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參加排名,一票否決)。考生總成績相同時,按初試成績排序,初試成績相同時按初試前三科成績逐一排序(1外國語-2政治理論-3業務課1)。如遇考生不予錄取或錄取資格無效,從復試合格考生中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二)根據教育部規定,對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或錄取資格無效:
1.未按規定時間參加復試的考生視為棄權,不予錄取。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思想品德審查)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錄取。
4.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5.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
(三)報考類別為定向的考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協議,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原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報考非定向的考生因個人原因檔案無法調入我校的,造成無法被錄取的后果,責任由考生自負。報考類別在網報信息確認階段已經考生確認,在錄取階段一律不接受修改。
(四)待錄取考生經學校統一公示后,還需上報國家審核,最終錄取結果以教育部審核通過的錄取名單為準。
(五)被錄取的新生(錄取資格無效的除外),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的條件、期限須在報到前經學生管理部門及培養部門同意,保留入學資格的新生納入招生單位錄取當年的招生計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