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太原科技大學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太原科技大學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有不同,還請以各學院/專業實際公布的比例為準。
一、復試成績
1.復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復試成績不及格(低于60分),不予錄取。
2.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百分制折算)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成績占總成績權重的70%(調劑復試考生初試成績重新核算按以下辦法執行),復試成績占總成績權重的30%。
2.1調劑復試考生初試成績重新核算辦法:
(1)初試專業科目中無自命題考試科目的成績不做重新核算(除408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以外);
(2)初試成績滿分為500分,且2門業務科均為自命題考試科目(包括408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其計算公式為:
復試總成績=[(政治理論成績+外國語成績)×0.6+(業務科一成績+業務科二成績)×0.4]÷2.4×70%+復試成績×30%
(3)初試成績滿分為500分,且有1門業務科為自命題考試科目(包括408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其計算公式為:
復試總成績=[(政治理論成績+外國語成績+國家統考專業課成績)×0.6+業務科二成績×0.4]÷2.7×70%+復試成績×30%
二、錄取
1.按照教育部、山西省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根據學校招生計劃、復試工作方案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總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工作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2.嚴格按照招生計劃(含各專項計劃)及相關要求開展招生錄取工作。
3.考生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于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及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錄取。
4.被錄取的考生,經本人申請和學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學資格,按照學籍管理規定辦理相關手續。錄取為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納入當年的招生計劃。
5.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在入學當年的9月1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