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太原師范學院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太原師范學院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有不同,還請以各學院/專業實際公布的比例為準。
一、復試成績的使用
將復試總分和初試總分按比例折算為考生總成績,具體折算辦法如下:
1.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2.復試成績計算辦法:
復試成績=(復試科目測試成績(滿分100分)+綜合面試成績(滿分100分))÷2
3.總成績計算辦法:
總成績=(初試成績總分折算為百分制成績)×60%+復試成績×40%
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招生院系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二、錄取
依據招生計劃,各院系按照本方案及實施細則要求,按照第一志愿優先原則,提出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經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確定。
1.錄取時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依次錄取,錄滿為止。
2.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待錄取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后,點擊“查看待錄取通知”,待錄取狀態一般情況默認是“考生已確認待錄取”的,考生無須再確認,系統自動完成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