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延安大學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延安大學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有不同,還請以各學院/專業實際公布的比例為準。
錄取與成績要求
(一)總體要求
錄取工作嚴格貫徹“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勿濫”的原則,切實提高招生質量。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按照錄取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二)復試成績與要求
1.復試成績總分為300分(報考公共管理、工商管理和會計專業學位碩士的復試總分為400分),其中復試筆試科目總分150分、外國語聽說能力測試總分為50分、綜合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報考公共管理、工商管理和會計專業學位碩士加試思想政治理論科目總分為100分。
2.未完成或缺少任何一項復試科目的考生不予錄取。
3.綜合面試成績低于6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4.藝術類專業復試要求,按所在招生學院復試方案執行。
(三)錄取總成績評定辦法
錄取總成績采用百分制,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按一定比例折算組成。原則上初試成績權重為60%-70%,復試成績權重為30%-40%,各招生學科(專業)成績占比權重由二級招生單位確定;假設初試成績占比為X(0.6≤X≤0.7),錄取總成績評定辦法如下:
1.考生總成績(除公共管理、工商管理和會計專業學位碩士)=初試總成績÷5×X+復試總成績÷3×(1-X)。
2.報考公共管理、工商管理和會計專業學位碩士考生總成績=初試總成績÷3×X+復試總成績÷4×(1-X)。
(四)復試期間發現考生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違紀作弊等問題的,不予錄取。
(五)學校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再次復試完成后,確定是否錄取。
(六)考生在復試階段暫不進行體檢。錄取進校后由學生處會同二級招生單位組織體檢;按照有關文件規定要求,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七)學校復試錄取所有環節均不收取任何費用。若有校內外人員向考生收取費用的情況,請考生及時向我校研究生院舉報。
(八)錄取入學后,二級招生單位將對考生進行再次復查,若發現資格不符合、人像不一、筆跡不符、學術水平差異較大等情況,學校核查屬實的將取消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