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陜西師范大學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陜西師范大學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有不同,還請以各學院/專業實際公布的比例為準。
錄取
1.確定擬錄取結果
復試各階段成績合格、綜合素質考核及心理健康測評合格的考生(含調劑)最終錄取成績按以下計算公式計算:
最終錄取成績=初試總成績(百分制)×50%+復試總成績(百分制)×50%。
最終錄取成績由各招生單位認真計算并復核,最終成績保留2位小數。
各招生單位復試工作小組根據復試辦法、招生計劃,審核各復試小組擬錄取數據,并按照各階段成績合格考生最終錄取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根據招生計劃數量和類別,按順序確定考生擬錄取、遞補和不錄取結果。擬錄取結果經本單位復試工作小組審核無誤后由復試工作小組組長簽字、蓋章后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復核,復核無誤后由各單位向考生公布。未經審核的擬錄取結果為無效結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考生公布。
遞補考生為復試成績合格但因對外公布招生計劃所限,不能被確定為擬錄取的考生,遞補順序按照各階段成績合格考生最終成績依次明確標出。相應專業擬錄取考生放棄擬錄取資格后,遞補考生才有機會依次轉為擬錄取。
處于遞補狀態的考生建議盡快選擇校內或校外調劑,繼續等待原單位原專業擬錄取資格存在較大風險。選擇調劑或者繼續等待擬錄取由考生自主決定,相應結果也由考生本人承擔。
部分單位“大學生退役士兵計劃”為多個專業共用計劃的,由各單位根據復試情況、普通生源招生規模等情況,綜合確定擬錄取結果。
2.錄取類別選擇
擬錄取考生可選擇非定向或定向(定向在職、定向非在職)培養方式,選擇非定向和定向非在職的考生須在8月30日前將人事檔案轉入我校;選擇定向在職的考生須在5月5日前將本人與工作單位、陜西師范大學簽訂定向培養協議(一式五份)郵寄至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逾期則視為非定向考生。選擇定向的考生錄取類別不得更改為非定向,畢業后回原單位就業。定向培養協議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相關下載”欄目中下載。
少數民族骨干簽訂《國家定向培養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在職考生或非在職考生)定向協議書》(一式五份,定向培養協議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相關下載中)。單獨考試考生及其他在職考生選擇定向方式,與我校、現工作單位簽訂定向培養協議。
3.按照國家文件,可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須于3月20日12點前將本人相關證明材料電子版發送至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郵箱(yjsc4@snnu.edu.cn),審核結果將通過郵件反饋給考生和相應招生單位。
4.體檢
確定為初步擬錄取人員必須在當地二甲及以上醫院體檢,體檢結果郵寄至各招生單位秘書處登記,凡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生,我校可取消其擬錄取資格。
5.公示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匯總各單位擬錄取人員公示名單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
6.確定錄取名單
擬錄取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并通過陜西省和教育部錄取檢查后,正式確定為我校錄取的2025級碩士研究生,學校將按照錄取名單發放碩士研究生錄取通知書。
7.調檔
被錄取為非在職(含定向非在職)培養形式的考生,我校在發放錄取通知書時向考生發放調檔函,《現實表現審查表》從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相關下載”中下載,考生人事檔案和《現實表現審查表》應在入學前郵寄或送到各招生單位研究生輔導員處。錄取為在職培養形式的考生,簽訂定向在職協議后,不需要轉移人事檔案。
所有被錄取的研究生,報到注冊后三個月內,學校將會對所有新生的人事檔案和現實表現等方面進行審查,并對所有新生學業水平進行復查,審查不合格或學業水平復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錄取資格。